龙头股份:201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3-03-29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在 2012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
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 2012 年度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陈启杰:男,1949 年出生,管理硕士学位(MBA)(美国),
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教务处副处长、教务处处
长、研究生部主任。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企业
管理(市场营销)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7 年 6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环旭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2、杨世滨:男,196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
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现
任中国针织工业协会会长,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助理。200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提名)。
3、严翔燕:女,1952 年出生,研究生。历任上海市外经贸委外
经处处长助理,上海市外经贸委外经处副处长(正处级);现任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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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顾问。200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4、葛文雷:男,194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东华大学旭日
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系教授;现任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
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我们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2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我们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能按照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均进行了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2 年度,公司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杨世滨先生因公出
差未能出席会议,其他独立董事均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3、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
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4、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2 年,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重要事项审议过程中,我们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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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
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我们对公司品牌专
卖店、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品牌运
作情况,以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完善公司科学决
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2012 年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严格
按照 2012 年度银行贷款预算额度进行担保,因此风险是可控的,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除上述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情况,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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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两名副总经理的提名及
董事会秘书变更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则
的规定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听取和审查了 2012 年
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 2012 年
高管层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
际发放情况相符。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业绩快报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布业绩预告,也未发布业绩更正公告。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2012 年 3 月 28 日,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2 年度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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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
其担任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
证监会令[2008]57 号)等有关规定,增加了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内
容,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659,863.2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94,381,825.81 元,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
140,041,689.04 元。因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73,806,771.27 元尚
未弥补,故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2012 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方案是可行的,同时希望公司尽快弥补亏
损,恢复利润分配能力。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准确,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
14 次,定期报告 4 次。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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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但仍需要进一步根
据财政部、证监会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进行深入自查和
梳理,找出差距并逐步完善。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进行
审议、运作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监督和检查了公司年报的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参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公司完善薪酬体系。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则重点加强了公司战略规划的推进
及董事会成员构成的优化。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12 年度,我们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下一
年将继续坚持独立董事的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规范公司运作,保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3 年 3 月 28 日
独立董事:陈启杰、杨世滨、严翔燕、葛文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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