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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头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2006-01-05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12月23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
非流通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纺织集团)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
沟通。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纺织集团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方案中对价安排的形式与数量现修改为:控股股东纺织集团以其持有的6306.3万股股
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纺织集团支付的3.3股股份。
    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不参与对价安排,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
价。
    原方案中承诺现修改为:纺织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
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调整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待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待公司
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月6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与2006年1月5日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