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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头股份: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100%股权评估报告2013-10-25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报告书)
                      共1册 第1册


项目名称: 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上海海螺(集团)
           马陆衬衫厂 100%股权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 0750139 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 25 日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3】第 0750139 号


                                      声明


                                 声          明
    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郑重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
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根
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
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
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
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第二十四条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方和相关当
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
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
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不对评
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根据《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六条,本报告受本评估机构
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限制,相关当事人决策时应当有自身的独立判断。注册资
产评估师有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理解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但不承担相关当事人
的决策责任。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者
应当全面阅读本项目评估报告,应当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揭示的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
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013】第 0750139 号- 1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3】第 0750139 号


                                                                                目录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目录)
项目名称                          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
                                  100%股权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 0750139 号
声明    .............................................................................. 1
目录    .............................................................................. 2
摘要    .............................................................................. 3
正文    .............................................................................. 4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I.           委托方 ............................................................................. 4
         II.          产权持有者 ......................................................................... 5
         III.         其他报告使用者 ..................................................................... 5
二、        被评估单位及其概况 ..................................................................................................................... 5
三、        评估目的 ......................................................................................................................................... 7
四、        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 ..................................................................................................................... 7
五、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8
六、        评估基准日 ..................................................................................................................................... 8
七、        评估依据 ......................................................................................................................................... 8
         I.           经济行为依据 ....................................................................... 8
         II.          法规依据 ........................................................................... 9
         III.         评估准则及规范 ..................................................................... 9
         IV.          取价依据 ........................................................................... 9
         V.           权属依据 .......................................................................... 10
         VI.          其它参考资料 ...................................................................... 10
         VII.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 ........................................................ 10
八、        评估方法 ....................................................................................................................................... 10
         I.           概述 .............................................................................. 10
         II.          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及说明 ............................................................ 11
         III.         资产基础法介绍 .................................................................... 11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2
十、 评估假设 ....................................................................................................................................... 13
十一、 评估结论 ....................................................................................................................................... 13
         I.           概述 .............................................................................. 13
         II.          结论及分析 ........................................................................ 14
         III.         其它 .............................................................................. 14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 15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6
         I.           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                                                   16
         II.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                                                   16
         III.         涉及国有资产项目的特殊约定 ........................................................                                                   16
         IV.          评估报告解释权 ....................................................................                                                   16
十四、 评估报告日 ................................................................................................................................... 16
报告附件 ......................................................................... 18




                                                                                                                 【2013】第 0750139 号- 2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3】第 0750139 号


                                             摘要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摘要)

项目名称          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
                  100%股权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 0750139 号

委托方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报告使用者    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相关方,及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被评估单位        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

评估目的          股权转让。

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

评估对象及评估 本次评估对象为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包括
范围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帐面净资产为 20,928,684.11 元。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          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          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43,307,126.63
                  元。
                  大写:壹亿肆仟叁佰叁拾万零柒仟壹佰贰拾陆元陆角叁分。

评估结论使用有 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 2014 年 9 月 29 日。
效期

重大特别事项      本次对滞销存货的处理请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2013】第 0750139 号- 3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3】第 0750139 号

                                          正文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正文)

 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且在约定情形下成立。欲了
 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及相关附件。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海螺服饰有限
 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股东全部权益在2013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项 目 名 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 100%股权评
称       估报告

报告编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 0750139 号
号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I. 委 托 企业名称: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30)
方       注册地址:上海市卢湾区制造局路 584 号 10 幢 4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贰仟肆佰捌拾陆万壹仟伍佰玖拾柒元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勇
         经营范围:纺织品生产及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
         项规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务咨询,仓储,房地产开发
         和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30,以下简称龙头股份)是中国
         首批股份制上市公司,以纺织品品牌经营和国际贸易为核心业务,由针织、家




                                                            【2013】第 0750139 号- 4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3】第 0750139 号

         纺、服饰、国际贸易、房产物业五大事业部构成核心业务发展。
         龙头股份拥有在国内市场享有盛誉的“三枪”、“菊花”、“海螺”、“民
         光”、“凤凰”、“钟 414”和“皇后”等知名品牌; 拥有针织、装饰两大
         研究所;掌控着 6000 多个营销网点组成的庞大内销网络,产品遍及国内中高
         档百货商场、专卖店及超市连锁;国际贸易遍布全球五大洲八十余个国家和地
         区。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 2007 年中国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三枪”
         与“海螺”的品牌价值分别为 12.65 亿元人民币和 11.27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
         内衣营销网络被摩根斯坦利评估为“中国内衣市场最完善的营销渠道”。
         龙头股份拥有针织加工、服饰制造、纺织印染三大现代化纺织品制造基地,通
         过 ISO9001:2000、WRAP 等多项国际认证。“三枪”生产的出口针织面料和针
         织服装,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出口免验证书。公司雄厚的生产加工能力为公司
         的品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龙头股份已形成由民族品牌、新创品牌、国际合作品牌三部分构成的品牌集群,
         是多品牌经营的纺织品品牌企业集团。公司拥有“三枪”、“海螺”2 个中国
         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民光”、“菊花”、 “鹅牌”、“钟牌 414”、“皇
         后”、“凤凰”等上海名牌、上海市著名商标;同时,龙头股份在针织、家纺、
         服饰等领域与 DISNEY、RICALEWIS、BAUMLER 等众多知名国际品牌开展合作。
         被评估单位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是委托方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全资孙子公司。


II. 产   被评估单位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的产权持有者为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
权 持 有 司。
者


III. 其 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相关方,及国家法律、法规
他报告
        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使用者

二、 被评估单位及其概况
         企业名称: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
         注册地址:嘉定区宝安公路 268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叁佰柒拾捌万叁仟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王卫民




                                                        【2013】第 0750139 号- 5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3】第 0750139 号

        经营范围:衬衫、服装生产与销售,自由房屋租赁,缝纫设备租赁。(涉及行
        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企业简介:
        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以下简称“马陆衬衫厂”)原始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23.30 万元,已经上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与 2001 年 2
        月 14 日出具沪公报(2001)第 225 号验资报告,出资者为上海海螺(集团)
        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 223.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2001 年经上海龙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将上海海螺(集团)有
        限公司所持有的马陆衬衫厂股权置换进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变更后出资者
        为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 223.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根
        据 2013 年 9 月 3 日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龙头资(2013)10 号《关
        于同意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增资的批复》和 2013 年 9 月 4 日上海海
        螺服饰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增资的决定》及马陆衬衫
        厂修改后的章程规定,马陆衬衫厂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5,155.00 万元,
        由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378.30 万元,
        其中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出资 15,378.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截止基准日公司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             15,378.30           100%

                                        合计                     15,378.30           100%



        马陆衬衫厂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衬衫、服装生产与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缝
        纫设备租赁。但由于经营效益不佳,现处于半停产状态。
        马陆衬衫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了综合管理办公室、
        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衬衫车间、西服车间、技术中心、质监部等职能部门。


        企业近三年资产及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3,009.45           12,482.56        16,133.15




                                                                      【2013】第 0750139 号- 6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3】第 0750139 号

           负债总额                                 15,944.09           15,406.59          14,040.28

           净资产                                   -2,934.64           -2,924.03           2,092.87

           营业收入                                 10,656.55            7,146.11           4,626.13

           利润总额                                     310.64              10.60        -10,138.10

           净利润                                       310.64              10.60        -10,138.10

             上述数据,摘自于上海升大远华会计师事务所本次专项审计报告(2013 年 1-9 月份、2011、2012),
         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率为 17%,营业税为 5%,所得税率为 25%。




三、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的市场价值,为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拟转让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
         100%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沪海螺司[2013]18 号《关于转让上海海螺(集团)
         马陆衬衫厂股权进行资产评估的请示》,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的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拟转让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 100%股权。
         该经济行为已经获得了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龙头资[2013]11 号
         《关于同意对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股权进行资产评估的批复》和上海
         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沪纺有限经[2013]220 号《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对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进行资产评估的批复》。


四、 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
         1. 本次评估对象为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包括流动资
         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负债等。资产
         评估申报表列示的帐面净资产为 20,928,684.11 元。总资产为 161,331,495.36
         元,负债总额为 140,402,811.25 元。
         2. 根据评估申报资料,被评估单位涉及的房屋建筑物面积为 44,316.52 ㎡;涉
         及的土地面积为 40,979.00 ㎡。
         3. 根据评估申报资料,被评估单位涉及的机器设备共计 1,043 台(套)。
         4.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且已
         经过上海升大远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
         5. 资产负债的类型、账面金额明细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明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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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3】第 0750139 号

五、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
         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
         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一般基于
         国内可观察或分析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状况。
         本次评估选择该价值类型,主要是基于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假设及
         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定的价值
         类型、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仅为本报告约定
         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六、 评估基准日
         1.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3 年 9 月 30 日。
         2. 资产评估基准日在考虑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核算期等因素后与委托方协商
         后确定。
         3. 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符合常规情况,无特别影响因素。本次
         评估的取价标准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 评估依据


I. 经 济 1. 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沪海螺司[2013]18 号《关于转让上海海螺(集团)
行为依      马陆衬衫厂股权进行资产评估的请示》;
据
         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龙头资[2013]11 号《关于同意对上海海
             螺(集团)马陆衬衫厂股权进行资产评估的批复》;
         3.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沪纺有限经[2013]220 号《上海纺织(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对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进行资产评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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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3】第 0750139 号

II. 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规依据   2.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 号)及其施行细则;
         3.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12 号;
         4.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 14 号;
         5.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2006]274 号;
         6.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9. 其它法律法规。


III. 评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估 准 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及规范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6.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7.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8.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9.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10.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11.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5.《房地产估价规范》(国家标准 GB/T50291-1999);
         1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家标准 GB/T18508-2001);
         17.财政部令第 33 号《企业会计准则》;
         18.其它相关行业规范。


IV. 取   1.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国统计出版社;
价依据   2.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3. 《中国汽车网》信息;
         4. 国经贸经[1997]456 号《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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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第 0750139 号

          5. 国经贸资源〔2000〕1202 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6. 评估基准日近期的《慧聪商情》;
          7. 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8. 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
          9. 上海升大远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10.公司提供的部分合同、协议等;
          11.基准日近期国债收益率、贷款利率;
          12. 其他。


V. 权 属 1. 房地产权证;
依据     2. 车辆行驶证;
          3.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VI. 其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及账册与凭证;
它 参 考 2.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料
         3.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4. 其它有关价格资料。


VII. 引      无。
用其他
机构出
具的评
估结论

八、 评估方法


I. 概述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即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1. 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
          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
          2.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3.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以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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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第 0750139 号

II. 评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
估方法   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
选取理
         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应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
由及说
明       方法。
         经分析:由于马陆衬衫厂 2013 年度亏损严重,且企业基本已经处于半停产状
         态,故无法对未来的收益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测估算,所以不具备采用收益法和
         市场法的条件。由于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成本的角度出
         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替代其历史成本,并在各单项资产评估值
         加和的基础上扣减负债评估值,从而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本次企业价值仅
         适用成本法评估。



III. 资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即成本法,它是以评估基准日市场状况下重置各
产 基 础 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
法介绍
         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
         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货币资
         对货币资金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金
应 收 款 对于有理由相信能全部收回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对于账龄较长,根据
项       企业提供的历年催债资料,分析欠款原因、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
         等相关因素,认定个别收不回的款项评估为零;其余按风险状况参照会计上估
         算坏帐准备的方法,从应收帐款金额中扣除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后确定评
         估值。同时原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存货     对存货根据市场价格信息或企业产品出厂价格查询取得现行市价,作为存货的
         重置单价,再结合存货数量确定评估值。对于现行市价与帐面单价相差不大的
         存货,按帐面单价作为重置单价;对产成品,现行出厂市价扣除与销售相关的
         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按照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然后确定评估单
         价;在产品根据其约当产量比照产成品评估;对损坏、变质、不合格、型号过
         时的存货按照可回收净值确定评估值。
固 定 资 对生产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根据重置全价及成新率
产       确定评估值;对经营性商铺或独栋办公楼采用房地合一,用收益法和市场比较
         法评估。
         对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设备评估值=设备重置全价×设备综合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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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第 0750139 号

土地使
         本次按照房地合一的方法,土地使用权价值与房屋建筑物合并评估,于房屋建
用权
         筑物中体现。

长 期 待 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的实际性质系对应的房屋建筑物装修费,在房屋建筑物中评
摊费用   估。
负债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 我们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
         估和产权核实,具体步骤如下:
         2. 与委托方接洽,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该单位情况以及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
         的介绍,了解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其评估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签订评估
         业务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
         3. 指导企业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
         4. 对该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申报表进行征询、鉴别,选定评估方法;根
         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与该单位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到现场进行
         实物核实和调查,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记录;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和有关机器设备运行、维护及事故记录等资料;评估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进行
         交谈,了解资产的管理、资产配置情况;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收集市场信
         息资料;
         5. 评估人员对管理层进行访谈,听取了企业营运模式,主要产品或服务业务,
         成本等收益现状的介绍;了解企业核算体系、管理模式;企业核心技术,研发
         力量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和行业前景;调查了企业所在行业的市场需求、竞争状
         况、企业优势、劣势;分析了影响企业经营的相关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环境因
         素;
         6.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及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
         恰当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模型或公式,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
         评估结论,并对各种评估方法形成的初步结论进行分析,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
         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确定最终
         评估结论;
         7. 各评估人员进行汇总分析工作,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
         况,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论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8.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经三级审核,在与委托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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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第 0750139 号

          换意见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 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
          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
          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
          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2.持续使用假设: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
          用中的资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
          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持续使用假设既说明了被评估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
          件或市场环境,同时又着重说明了资产的存续状态。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预见
          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二)一般假设:
          1.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对即使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
          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影响评估价值的非正常因素没有考虑。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及政策、产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评
          估对象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
          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评估对象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基
          本稳定。
          4.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估算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估算中的一切取
          价标准均为估值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及价值体系。


十一、 评估结论
I. 概述   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43,307,126.63 元。大写:
          壹亿肆仟叁佰叁拾万零柒仟壹佰贰拾陆元陆角叁分。
          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为 143,307,126.63 元;其中:总资产账面值 161,331,495.36 元,评估值
          283,709,937.88 元,增值额 122,378,442.52 元,增值率 75.86%;总负债账面
          值 140,402,811.25 元,评估值 140,402,811.25 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
          面值 20,928,684.11 元,评估值 143,307,126.63 元,增值额 122,378,4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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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增值率 584.74%。


II. 结 本次评估,流动资产账面值 5,773.18 万元,评估值为 5,794.60 万元,增值 21.42
论及分
       万元,主要是对正常销售的产成品评估,根据售价,扣除为实现销售所必要的
析
       税费进行评估,且企业已根据变质、滞销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故形成了存货
          增值 21.42 万元。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8,721.76 万元,评估净值为 22,576.39 万元,增值 13,854.63
          万元,主要系房屋建筑类评估增值造成。其原因是企业获得房屋时间较早,房
          地产市场持续上涨,且上海工业用地出让价格逐年升高所致。

          无形资产账面值为 1,595.56 万元,评估值为 0 万元,增值-1,595.56 万元。主
          要原因系本次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与房屋建筑物合并评估,土地价值已在
          房屋建筑物中体现。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为 42.65 万元,评估值为 0 万元,增值-42.65 万元。长期
          待摊费用减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部分装修类长期待摊费用价值已在房屋建
          筑物中体现,故本次评估为零。



III. 其   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产权交易案例,一般均未考虑其溢价或折价,鉴于市场交
它        易资料的局限性,未考虑流动性及由于控股权或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
          折价。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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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汇总表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5,773.18    5,794.60        21.42      0.37
                      非流动资产                10,359.97   22,576.39    12,216.42    117.9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8,721.76   22,576.39    13,854.63    158.85
                         在建工程净额
                         工程物资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1,595.56                -1,595.56   -100.00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42.65                   -42.65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16,133.15   28,370.99    12,237.84     75.86
                      流动负债                  14,090.28   14,090.28
(金额单位:万元)    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       负债合计                  14,090.28   14,090.28
 2013 年 9 月 30 日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092.87   14,330.71    12,237.84    584.74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1. 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予以关
                      注。
                      2. 本报告中一般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赋问题,委托方在使
                      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赋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 本报告不对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及其他中
                      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4. 由于马陆衬衫厂的库存存货大多为变质、滞销产品,无法取得正
                      常销售的市场价格,故本次按照马陆衬衫厂销售管理人员提供的对
                      应产品的销售变现价格来确定评估价值。
                      5. 评估人员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评估人员执业水
                      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特殊事项。但是,报告使用者应当不
                      完全依赖本报告,而应对资产的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相关内
                      容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适当考虑。
                      6. 对该单位存在的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特殊事项,在委托时和评估现



                                                                  【2013】第 0750139 号- 1 5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3】第 0750139 号

                    场中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及无法
                    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7. 上述特殊事项如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而评估报告未调整的情况
                    下,评估结论将不成立且报告无效,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I. 评估报告使用 1. 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所使用,并为本报
范围            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而服务,以及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
                    部门审查。
                    2. 除非事前征得评估机构书面明确同意,对于任何其它用途、或被
                    出示或掌握本报告的任何其他人,评估机构不承认或承担责任。
                    3. 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书面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
                    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
                    4. 本报告含有的若干附件、评估明细表及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供政府
                    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其他正式材料,与本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及同样的约束力。


II. 评 估 结 论 使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按现行规定为壹年,从评估基准日2013 年 9
用有效期           月 30 日起计算至 2014 年 9 月 29 日有效。
                    超过评估结论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III. 涉及国有资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而本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
产项目的特殊约 案、核准或确认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则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
定
                依据。


IV. 评 估 报 告 解 本评估报告意思表达解释权为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
释权               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四、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2013 年 10 月 25 日。(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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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 0750139 号


(本页无正文)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小敏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Tel:021-52402166                陈林根



Tel:021-52402166                杨黎鸣




其他主要评估人员                吴贤斌、黄立、唐晋文




报告出具日期                    2013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地址    200050 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 889 号太平洋企业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    021-52402166(总机)   021-62252086(传真)
                   网址   www.dongzhou.com.cn;www.oca-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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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第 0750139 号- 1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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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 0750139 号


                                        报告附件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报告附件)


项目名称          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 100%
                  股权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 0750139 号


序号             附件名称


1. 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沪海螺司[2013]18 号《关于转让上海海螺(集
    团)马陆衬衫厂股权进行资产评估的请示》
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龙头资[2013]11 号《关于同意对
    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股权进行资产评估的批复》
3.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沪纺有限经[2013]220 号《上海纺织(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对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进行资产评
    估的批复》
4.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5. 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营业执照
6. 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验资报告
7. 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专项审计报告
8. 上海海螺(集团)马陆衬衫厂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权利证明
9. 评估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承诺函
10. 评估业务约定书
11.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2.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
13.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14. 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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