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14-015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应到 9 位董事,实到 9 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执行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4 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
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
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新会计准则。按照财政部关于上述准则
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报表
项目进行了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准则规定,公司变更了对部分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核算,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
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要求追
溯调整期初数,涉及金额1,295,600.00元(见下表)。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上半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1
单位:元
被投资 交易基本信息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 归属于母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 归属于母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
股东权益(+/-) (+/-) 资产(+/-) 股东权益(+/-)
哈尔滨百 公司子公司上 0.00 0.00
货 海海螺服饰有
限公司持有其
<5%的股权
江苏溧阳 公司子公司上 0.00 0.00
百货 海海螺服饰有
限公司持有其
<5%的股权
上海银行 公司子公司上 -155,600.00 155,600.00
海三枪(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
其<5%的股权
不夜城 公司子公司上 -140,000.00 140,000.00
海三枪(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
其<5%的股权
宜兴市埃 公司子公司上 0.00 0.00
尔金毯业 海龙头家纺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其
19.80%的股权
上海华文 公司子公司上 -1,000,000.00 1,000,000.00
企业发展 海龙头家纺有
股份有限 限公司持有其
公司 18.35%的股权
合计 - -1,295,600.00 1,295,600.00
2
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财务报表、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等准则的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上半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
响。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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