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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头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管提名的独立意见2018-12-29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管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倪国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聘任倪国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的提名、任免程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倪国华先生履历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倪国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