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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0-01-22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0-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没有
生产口罩业务,也没有生产口罩必须的生产许可证。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换手率、成
交金额均高于前期水平。目前公司市盈率达到 100 倍,高于同行业水平。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
累计达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
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
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大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函证核实:
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上述事项之外,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
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1-
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本公司以品牌经营和国际贸易为主营业务。公司品牌经营主要以针织、服饰、
家纺等产品的生产经营为主。现就近日,有关媒体报道公司涉及“口罩概念”的
情况,具体澄清如下:
   2003 年非典期间,曾受上海市政府委托,公司出于公益目的短期生产口罩产
品。但非典过后,相关产品就停止生产。目前,公司没有生产口罩业务,也没有
生产口罩必须的生产许可证。“口罩生产”传闻给本公司股价造成巨大影响,该
传闻的内容不属实,结论不成立,误导了投资者。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管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计划和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涨幅达到 20%,显著高于沪市大盘同期涨幅-0.75%,偏离值累计达到 20.75%;同
时,最近两个交易日换手率分别达到 10.24%、8.89%,高于前期水平,成交量放
大。按照经审计的 2018 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 0.09 元,以及 2020 年 1 月 21 日收
盘价 9.04 元计算,目前公司市盈率达到 100 倍,高于同行业水平。上市公司提
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
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本公司属下的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海螺服
饰有限公司是上海市政府指定的防非典专用防护口罩的生产企业。涌盈策略发表
了题为《龙头股份---口罩行业龙头!防非典专用防护口罩》的文章,并被多家
媒体网络平台转载。许多媒体也将公司列入生产口罩概念股。针对上述内容公司
经调查核实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本公司以品牌经营和国际贸易为主营业务。公司品牌经营主要以针织、服饰、


                                                                    -2-
家纺等产品的生产经营为主。2003 年非典期间,曾受上海市政府委托,公司出
于公益目的短期生产过口罩产品。但非典过后,相关产品就停止生产。目前,公
司没有生产口罩业务,也没有生产口罩必须的生产许可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
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




    上网披露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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