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2008-07-19
证券代码:600630 证券简称:龙头股份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根据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07]第39号《关于开展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4月起,公司对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接受上海证监局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治理状况评价,并于2007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于2007年9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的要求,按照五个方面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 限期整改问题完成情况 问题一、公司近三年关联采购、销售未经董事会审议
根据整改报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与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讨论稿》的报告,补充了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算,并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08年6月16日 提交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今后将严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2004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八号-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披露和审议程序》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上述问题,已经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问题二、个别关联交易中,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于2005年10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纺饰进出口公司的议案》,在该交易中,出让方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为公司的大股东,形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500万元,但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后公司因交易条件发生变化取消了对该公司的收购。公司将引以为戒,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上述问题,已经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问题三:公司对个别三级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够规范
检查中发现公司对三级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不够严谨,造成核算方法和合并范围不一致。尽管该企业资产规模小,对公司没有重大影响,但公司仍将引以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保证会计核算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上述问题,已经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二、 未完成的原因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对去年整改报告中涉及的问题均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没有发现未按要求整改的情况。
三、 持续改进性问题的整改效果及公司下一步的改进计划 1、公司应加强对下属子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引》的要求,于2007年5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办公室07董0001号文,要求公司各部门、各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认真学习,并在每个企业中指定该企业领导人作为信息披露负责人,今后公司将持续不断的加强这方面的培训,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2、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 根据整改报告的要求,公司围绕总体发展计划、经营目标,针对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财政部内控规范(草案)要求,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框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建立框架体系、推进制度建设、跟踪制度执行三个方面,将制度建设和执行监控相结合,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了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使公司内控制度更加科学化、制度执行更加规范化。
目前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已在公司内部实施执行,今后公司将结合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强化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3、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根据整改报告的要求,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已依照各自的实施细则,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并就各自关注及改进的事项展开以下工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规划了公司新三年发展规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对财务政策研究、分析,确保了公司新会计政策较好施行,并直接领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承担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审核与监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积极研究公司经营层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了薪酬分配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将持续改进此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4、公司需进一步提高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整改报告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下属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做到上下层级间的信息沟通畅通,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通过公司内部刊物、重要信息上报等多种渠道,将市场的一些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及时传达到下属公司。
公司将持续改进此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各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加强下属企业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环节的规范运作,同时做好检查、指导工作,避免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不规范运作的情况。
5、公司治理公众评议中反映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待投资者态度尚待改进
根据整改报告的要求,公司安排专人接听、回答投资者的来电,保持投资者专线联系电话的畅通,在与投资者沟通中,做到耐心、细致,使投资者能对公司作的情况得到充分了解。
公司将持续改进此方面的工作,不断开拓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四、 本次自查发现的新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无自查发现的新问题。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