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龙头股份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事项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1-009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是公司为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采购
和销售业务,这些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
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2020 年度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峰先
生、胡宏春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
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独立董
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
1、2020 年实际完成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单位:万元
2020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别 2020 年预计金额
金额
上海东方国际 (集团)有限 购买商品 30,000.00 3,090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接受劳务 1,000.00 292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合计 31,000.00 3,382
上海东方国际 (集团)有限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30,000.00 1,367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合计 30,000.00 1,367
2020 年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3,090 万元,占年度关联采购预算
30,000 万元的 10%;报告期内累计接受关联方劳务 292 万元,占年度接受劳务预算
1,000 万元的 29%。
报告期内累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367 万元,占年度关联销售预算万
元 30,000 万元的 5%。
2、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021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别
金额 生金额
上海东方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及 购买商品 30,000 3,090
其下属公司 接受劳务 1,000 292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合计 31,000 3,382
上海东方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及 销售产品 30,000 1,268
其下属公司
提供劳务 1,000 9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小计 31,000 1,367
上海东方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及
经营租赁 10,000 0.00
其下属公司
经营租赁小计 3,000 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经营租赁合计 34,000 1,366
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1 年日常关联采购预算为 30,000 万元,日常接
受关联方劳务预算为 1,000 万元。2021 年度日常关联销售预算 30,000 万元,提供劳
务预算为 1,000 万元,提供经营租赁预算为 3,0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
股东,成立于 1994 年,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主要经营业务:经营和代理
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
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招标
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自有房屋租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0 年底东
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164,056.58 万元,2020 年 1-12 月的营业
收入 9,166,694.1 万元,归母净利润 106,580.82 万元,资产负债率 58.4%,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 2021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东方国际集
团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法人发生的购买和销售商品的交易。东方国际集团系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东方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形成,由于东方国际
集团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
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4、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市场化运
作方式下,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发展和客
户利益需求。
5、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以上关联采购业务,是基于专业化合作关系,在质量、服务等方面为公司
业务带来支撑与保障;公司通过关联单位的营销渠道,有助于我司内、外贸经营与市
场发展。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6、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该日
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