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龙头股份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1-01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 555 号综合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
到 3 位监事,实到 3 位监事。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及 2021 年财务预算》;
二、《审查公司 2020 年提取资产减值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A11061 号
审计报告确认,2020 年报告期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1,590 万
元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161 万元,共计影响当期损益 6,751
万元。其中: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28 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62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161 万元。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
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
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
合理性。
三、《审查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 [2020] ZA11061 号审
计报告确认,2020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189,458.31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44,881,879.30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 2,021,460.30 元, 2020 年度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 148,670,
960.69 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 18,193,142.6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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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2020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规定,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
预案。但同时也希望公司增强公司主业盈利能力,尽快弥补亏损,恢复利润分配
能力。
四、《审查公司 2020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及编制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五、《审查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
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
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
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
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
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审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20 年度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
益。
七、《审查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
案》;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
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于一般及
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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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八、《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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