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04-24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09-008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 年4 月24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 年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通报了《关于出售上海民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江阴路152—158 号房产情况的
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需及时披露”的规定,公司经营层通报了对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民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阴路152—158 号的零星房产的处置情况:
根据公司房地产规划以及零星房地产处置的要求,公司将上海民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所
属江阴路152—158 号的房地产(门牌号与楼内相邻单元共享)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进行转
让。该房地产权证编号为沪房地黄字(1997)第000368 号,房屋建筑面积932.12 平方米,
土地面积244.5 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划拨,土地用途:办公。该块房产的市场评估价为
1651 万元,其中不含土地出让金的评估价为1164 万元。
公司历时6 个月余,期间经与多家国有拍卖公司、中介、及直接意向买家等反复沟通、
商洽,最终在明确确定受让意向的两个交易对象之间进行竞标,取得1165 万元的交易价格,
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预计该房地产处置净收益在400 万元左右。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