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龙头股份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3-005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
35号),其中“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
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的适用
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
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
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财会〔2020〕10号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
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关于适用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