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商厦:关于催告公司股东参加2003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2004-04-24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催告公司股东参加2003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4年4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04年5月10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上
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等有关事项。
根据本次合并的安排,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使用股东催告程序。2004年
4月22日,公司进行了第一次股东登记,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除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股东以外所代表的股份数为56,145,424股,占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以外所
持股份总数的22.06%。由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与公司股东的权益密切相关,
为促使更多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特此再次发出公告,请股东主动并及
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10日(星期一)以现场方式召开公
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具体地点另定)。有关本次会
议具体事宜如下: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和股票红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
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合并事宜的议案;
7、关于终止公司2003年人民币普通股(A股)配股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4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人持本
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供上列1、2项规定的
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 九江路654号4楼
5、登记时间:2004年4 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3时30分;
(五)联系办法:
1、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电话:(021)63224466转7666分机或7670分机
3、传 真:(021)63516556
4、通讯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35号629室
5、邮政编码:200001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年会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
意见》(2000年修订)(证监公司字【2000】53号)和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
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会会议秩序
的通知》(沪重组办【2002】001号)的规定,对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和代
理人不给予额外的经济利益,不发礼品和交通费。
2、股东办理登记后,凭公司发给的出席证参加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
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23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0
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