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5月10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第一百货)与公司合并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第一百货于2004年4月7日签订的《合并协议》,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与 第一百货进行合并。本次合并在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和第一百货股东大会批准后,尚待以 下条件满足后方能生效: 1、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本次吸收合并。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合并中公司国家股换股处置事宜。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吸收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