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商厦:与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第一次债权人公告2004-05-11
证券代码:600632 证券简称:华联商厦 编号:临2004-012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第一次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
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第一百货")之间签署的《合并协议》,并经本公司于2004年
5月10日召开的
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拟与第一百货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
合并。第一百货
为合并方,在本次合并后作为存续公司持续经营;本公司为被合并方,并在合
并后注销法人
资格,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及相关权益均由存续公司承继。本次合并尚需
取得上海市人民政
府批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国家股换股处理方案及
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4年5月11日)起向本公司
申报债权,
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
。
上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已应本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诺函,承诺向在本次合并
完成之前向本
公司提出担保要求的债权人,以及未能于本次合并完成前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或者提出清偿、担
保要求的债权人及潜在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合并完成
之日起两年,担保
范围为前述债权及其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以及为债权人追偿债权而发生
的费用。在担保期
限内,被担保债权到期未能由本公司清偿的,债权人有权向上海百联(集团)有
限公司主张清偿。
上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为本公司清偿其被前述债权人主张
的债务。
申报债权的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
上海市南京东路635号629室,邮政编码:200001。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
债权"的字
样。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21-63516556,并在
首页注明"
申报债权"的字样。
联系人:陈冠军尹敏
联系电话:021-63214466转7666
特此公告。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