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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二年年度报告1992-12-31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二年年度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1992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个别或连带的责任。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1、1992年基本概况及经营业绩:
    本公司九二年六月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7月份改为股份制企业。一年来,在邓小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鼓舞下,公司全体员工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为主线,同心协力,奋力拼博,在经营、改革、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全年销售103,488.41万元,比91年增长47.66%。税前利润6164.48万元,比91年增长22.55%,高于公司《上市报告》预测利润的34.48%。改为股份制企业后的7-12月,销售实现61187.86万元,占全年销售的59.13%,同比增长73.32%。税前利润3728.55万元,占全年利润的60.48%,同比增长78.03%,税后利润为3169.27万元,每股税后利润按全年计算为0.777元,高于公司《上市报告》预测的0.377元。
2、1993年业务发展规划及盈利预测。
    (1)加快步伐,发展企业规模。
    93年是公司开拓、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所属上海华联商厦的二期扩、改建工程将在下半年动工,全部工程预计需要一年时间,扩建后商场营业面积增加37%计5000平方米,预计可增加年销售额2.5亿元。上海华联超市公司力争九三年再开出6-10家超市网点,形成华联超市的初步规模。浦东“新上海商城”与淮海路“永安大厦”进入实质性启动,力争在九三年下半年破土动工。
    (2)开拓业务,搞活经营,努力减少扩改建对销售的影响,实现预测目标。九三年公司仍将销售目标定为85,000万元,税前利润定为4500万元。
    1993年效益预测表(万元)

    项目                1993年
    销售收入            85,000
    销售成本与费用      78,500
    销售税金            2210.-
    其他收支轧抵        210.-
    利润总额            4500.-
    税后利润            3825.-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况
董事长:张达夫先生(法人代表),59岁,高中,高级经济师,持本公司股票1600股。
副董事长:徐高明先生,52岁,中专,政工师,持本公司股票1600股。
董事:赵德发先生,47岁,大学,高级经济师,上海华联商厦副总经理,持本公司股票1500股。
董事:汤耀昌先生,45岁,大专,经济师,上海华联商厦副总经理,持本公司股票1500股。
董事:汪丽珠女士,49岁,大专,经济师,持本公司股票1600股。
董事:柯明先生, 58岁,大学,高级会计师,持本公司股票1600股。
董事:戚仲华先生,42岁,大专,政工师,持本公司股票1600股。
董事:马信勇先生,49岁,大专,经济师,上海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
监事长:黄汉文先生,64岁,高中,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党委书记。
总经理:张达夫先生(兼)
副总经理:汪丽珠女士(兼)、戚仲华先生(兼)
副总经理:韩祉平先生,48岁,高中,经济师
三、财务状况
(一)1992年7-12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证报告
    关于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二年度
    会计报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7-12月)的查帐报告
    信会师报字(93)第172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其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到该日截止的年度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检查验证。我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会计准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凭证、帐册和有关资料,实施了有重点的检查内部管理制度遵守情况和数据记录真实情况等必要的查帐验证程序。
    通过检查验证,我们认为本报告报附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恰当地反映了年度末财务状况,7-12月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有关会计事项处理方法、会计报表各项目分类及编制方法基本上符合《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华恭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忠宝
                                      一九九二年三月九日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附后)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附后)
    财务状况变动表(附后)
(三)财务报表附注
    1、本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数据已在1993年4月8日第二次股东大会向到会股东表述,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公历制:即1月1日至12月31日。199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自本公司改为股份制企业的当月1日起始,即199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2)会计制度: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3)所得税税率:按上海市财政局规定的税率缴纳。
    (4)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原则和基础: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联营投资比例在50%以上的公司,依据会计制度第73条合并会计报表,双方互为债权债务则予以抵销后编制。
    (5)资产负债中有关项目说明
    A、货币资金8660.63万元,其中:现金345.73万元,银行存款8314.90万元。
    B、短期投资24732.76万元,其中:委托贷款(一年以内)4800万元,国库券16712.80万元,融资券3219.96万元。
    C、应收帐款642.83万元,其中主要有服装批发销售款50户计296.58万元,羊毛衫厂毛纱销售款6户计142.94万元,对苏贸易应收款计81.78万元,其余是另星应收帐款总和,年末末提取坏帐准备。
    D、预付货款1664.43万元,其中主要为江门经济发展联合总公司计1411.60万元,其余为各另星予付货款的总和。
    E、其他应收款9720.33万元,其中:代垫二期扩建工程款2611.28万元,代垫华联应付“新上海商场”土地批租费2108.70万元,购动迁用房的预付购房款2384.93万元。
    F、待摊费用206.93万元,为九二年帐外低值易耗品评估入帐的50%未摊销部分(92年已摊1个月)。
    G、存货明细:

    存货名称        存货金额(万元)         计价方法
    库存商品        6804.25               按实际进价
    原材料            91.20                  同上
    在产品             0.54                  同上
    物料用品          21.59                  同上
    低值易耗品       314.99                五五摊销
    合  计          7232.57

    H、长期投资7786.32万元,其中:认购法人股4696.36万元,认购债券168.96万元。对外投资2921万元,对外投资中主要为投资于永安大厦计2701万元,其余为另星投资总和。
    L、固定资产:本公司采取直线法,按国营企业分类折旧年限表实行固定资产单项折旧。其中:空调设备平均年折旧率6.25%,汽车平均年折旧率12.88%,电梯设备平均年折旧率9.48%。
    J、在建工程1956.85万元,其中上海华联超市公司筹建工程1703.97万元,其余为另星投资总和。
    K、应付帐款5213.17万元,系公司销售各厂商产品和代销商品的应付款。
    I、预收货款4071.26万元,为九二年发售的礼仪购物提货单未回笼的部份。
    M、其他应付款3312.98万元,主要是暂收商业部借款1300万元,以及暂收各客户购货款,代办广告费等。
    (6)利润表有关项目说明:
    商品销售收入61187.86万元,商品销售成本53050.36万元,销售税金1587.30万元,流通费用2986.10万元,其中:职工工资1077.57万元,折旧费109.87万元,租赁费161.93万元,广告费476.18万元,业务费212.82万元,修理费65.85万元。营业外支出417.12万元,其中离退休支出214.58万元,商品财产损失146.96万元,教育费附加29.65万元。
四、财务指标分析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指标数
 1.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17
 2.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59
 3.应收帐款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113.73
 4.股东权益比率   股东权益/资产总额×100%       76.39%
 5.股本净利率     税后利润/股本总额×100%       77.75%
 6.每股净资产额   股东权益/股本总数             6.12元
注:税后利润为本股份公司设立后的税后利润除以经营月份乘以12计算。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公司成立前为国营商业企业,执行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92年1-6月的税前利润,利润分配及应缴所得税已与市财政清算监交完毕。清算后的国家流动资金、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网点基金及企业留利中的生产发展基金、后备调剂基金已转入股本36526100元,转入资本公积金183810.13元。
2、本公司对一九九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资产评估后的有形资产净增值13636585.62元,其中,固定资产8724186.34元,低值易耗品4286029.08元,有价证券626370.20元已于当年调整帐面,并记入资本公积金。
3、本公司原由上海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查帐报告,1992年12月起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查帐审核,并出具报告。
4、本公司对外投资中的五家联营企业,均为九二年下半年创办,投资比例都在50%及以下,总投资额220万元。公司采用成本法记帐,九二年的分得利润将在九三年入帐。
5、实际税后利润与“招股说明书”预测税后利润的差异说明:
    (1)原上海华联商厦二期扩改建工程计划92年下半年开工,因故退迟至93年下半年动工。(2)原测算数据的所得税率为33%,九二年实际所得税率低于原测算数。因此92年税后利润调整为全年计算后,增幅高达106.4%。
6、九二年税后利润实现额作为未分配利润反映,董事会考虑到九二年仅半年经营业绩,决定九二年未分配利润与九三年税后利润一并分配。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达夫
                                一九九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