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决议1998-03-01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和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于1998年2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1997年度董事长业务报告。
二、同意1997年年度报告。
三、同意1997年财务工作报告。
四、同意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
五、关于柯明瑜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聘任公司总会计 师的决定。
六、关于聘任蔡建民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决定。
七、关于建议柯明瑜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董事会和 推荐蔡建民先生为董事的决议。
八、同意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一九九七年实现税后利润97231682.9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议1997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如下: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723168.30元,提取10%公益金9728168.3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9673422.14元。(含上一年度结存的未分配利润)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按1997年未的股本2913664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1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合计69927514.32元,未分配利润的余额转存至下一年度。
九、决定召开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1998年4月6日
2.会议地点:上海市(具体地点经登记后另行通知)
3.会议内容:
1)审议1997年度董事长业务报告;
2)审议199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7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要求修改公司章程;
6)审议变更董事的提案;
7)其他事项。
4.参加会议办法:
1)出席对象
A、1998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东。
B、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登记手续
A、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社会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
C、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南京东路635号第三会议室(由金华路34号电梯直上五楼)
4)登记时间
1998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5、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部门:财务证券部 电话:63224963、 63224466
转7600或7601,传真63526047。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蔡建民先生简历:
蔡建民,男,53岁,双大专文化,副教授,64年参加工作,曾任长风鼓风机厂财务科科长,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长。现任上海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