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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分红派息公告1998-05-26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本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将本公司1997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1997年度实现税后利润97231682.9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9723168.30元,提取法定公益金9723168.30元,加上上年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888075.79元,合计可分配股东的利润为79673422.14元,本公司199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按现有总股本2913646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派送红股1股,计派发现金红利40791050.02元,分配红股红利29136464.30元,未分配利润尚余9745907.82元 ,结转下年度一并分配。
    二、红利派发对象:
    1998年5月29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三、登记日、除权日、除息日及红股上市日:
    股权登记日:1998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及红股可流通部分上市日:1998年6月1日
    四、红利派发办法:
    1、现金红利派发:
    A、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扣税后按每10股1.22元)及代理发 入现金红昨手续费足额划入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睥指定银行帐户,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清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即  权除息日)将红利款划入证券商清算帐户。已办理全面交易的投资者可  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待其办完全面指定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B、国家股、社会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具体发  方法另函通知。
    2、本次所送红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的  股东持股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变动前  送股  变动后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
1、发起人              105113250   10511325   115624575  36.08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105113250   10511325   115624575  36.08
2、募集法人股          113718639   11371864   125090503  39.03
小计                   218831889    2883189   240715078  75.11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72532754    7253275    79786029  24.89
小计                    72532754    7253275    79786029  24.89
(三)股份总数           291364643   29136464   320501107
    五、本公司股本变动前1997年度每股收益0.33元(摊薄法),实施10送1股后,股本为320501107股,变动后采取摊薄法计算每股收益0.30元。
    六、咨询地点:上海市南京东路635号。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
    咨询电话:63224466*7600或7601分机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