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及送股公告1999-06-12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及送股公告
根据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通过的送配股方案,现经上海市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79文批准,向本公司老股东送配股,按每1股送0.1股,同时配0.6股(每股面值1元)实施,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本公告分别送达下列单位:
1.上海证券管理办公室
2.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列简称适用于本公告:
1.本公司:指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承销机构:指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3.股票:指本公司老股东持有的股票及本次送股配股的股票
4.元:指人民币单位
一、本公司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1.公司全称: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上海南京东路635号 邮编:200001
电话:3224466转7608
3.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达夫
二、增资送配股方案:
1.送配股比例:每股送0.1股,同时配0.6股。
2.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格为6.35元。
三、本公司增资投向及93年效益预测
1.增资投向:
(1)追加投资与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在浦东新区合建合资企业"新上海商城",总投资1.2亿美元,本公司占45%,还需投资人民币3.3亿元。
(2)在淮海路、瑞金路二侧兴建占地6000平方米的"永安大厦"预算总投资为2.5亿元。
2.效益预测:
项目/年份 1993年
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
实现利润 6800
税后利润 5780
以上效益预测已经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并出具签证报告。
四、承销机构、地址及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威海路681号
法人代表:阚治东
2.承销方式:本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方式定向向老股东发行增资股票,发行期满后,如有未销售部分的股票,将由承销机构返回本公司。
五、送股及配售股票办法:
1.本公司老股东是指截止到股权登记日(93年8月27日)在上海锡民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本次配股的除权基准日为93年8月30日,并为本公司对老股派送0.1股的上市交易日。
3.经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本公司有偿兼并原由上海华联商厦代管的上海妇和品商店,兼并价格为1328.18万元。为解决妇女用品商店的内部职工持股问题,经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市证管办批准,国家股从本次配股额中有偿定向转让40万股给妇女用品商店的职工,视同本公司内部职工股,每股股权转让价3.3元,加上配股价6.35元,每股认购价9.65元。
上海妇女用品商店国有转让价1328.18万元和国家股配肌 2学转让收入132万元,用于国家股按每股配股价6.35元配股。
4.每1股送0.1股,由上海证交所电脑自动转入老股东的股票帐户内。
5.配股交款日期为93年8月30日至93年9月7日。
6.交款方式:
(1)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各营业柜台办理"委托买进"。
(2)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贴及原交款收据,请于93年8月30日至93年9月9日到上海申银证券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南阳路154号)办理交款手续。
(3)法人股东持支票或汇票,股票帐户及原认股收据,请于1939年8月30日至9月9日到本公司五楼贵宾楼(九江路金华路电梯直达)办理交款手续。
7.本公司老股东在配售期内办理交款手续,逾不办理交款手续者,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8.本公司配售股票交配结束的挂牌交易日为1993年9月10日。
9.本公司股票在配股缴款期间,采用除权交易方式照常上市交易。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本公司董事会。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