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9月29日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部分文字表述有误,深表歉意。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中“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将按上海华联超市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等值现金入股,从而成为持有50%股权的参股股东。”更正为“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将以现金受让本公司持有的上海华联超市公司50%的股权,受让最终价格以评估确认值为准。” 原公告中“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累计销售达1.5亿元......”更正为“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累计销售达7.5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