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通知2000-05-12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通知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0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有1名董事因公出差不能出席,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决议对召开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会议形式:通讯方式
社会公众股东和法人股东可在公司公告所附的表决单上直接行使表决权,然后邮寄或传真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国家股股东的表决单由公司另行寄发。
(二)会议时间:2000年6月12日
(三)参加会议对象:2000年5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会议内容:批准公司用自筹资金参股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出资1.5亿元人民币投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成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增资后持股4.6%的股东。该项议案于1999年9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于1999年9月29日以公司临99012号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第9版上作了披露,准备在适当的时候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日前,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0]74号文正式批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脱钩和增资扩股,公司董事会决定正式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海通证券是我国最大的证券公司之一,市场前景和盈利状况都比较好,经过本次增资扩股以后,其资产规模将成为中国证券业内的第二位。公司投资海通证券有利于拓展公司的经营领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回报公司的投资者。
(五)表决方式:
1、具备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条件的社会公众股东,可将本公司公告所附的表决单填妥后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信封上请注明:"表决单"字样。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35号631室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收
邮编:200001 传真:(021)63526047
2、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表决单,填妥后按上述地址邮寄或传真给公司,表决单上须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3、所有表决单须在6月12日之前寄达或传到(以收信地邮戳和传真收到时间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将由上海市黄浦区公证处公证。
公司1999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事项另行公告。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5月11日
附:表决单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单
股东姓名: 持股数:
股东帐号: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表决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投资参股
海通证券案:
说明:1、表决事项只能选择一种意见"√",表示,同时在二项或三项内都画"√",则为表决权作废。
2、本表决单可以复制。
3、国家股、法人股单位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