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分红派息公告2000-10-18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根据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股东年会决议,本公司一九九五年度股利为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
具体分红派息实施方案如下:
一、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6月26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除权除息基准日及新送红股的上市交易日为1996年6月27日。
三、本次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按股东持股数比例自动计入其股东帐户。
四、现金红利发放办法:
1、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代理发放已上市流通股票的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的具体时间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2、国家股、社会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由公司直接派发,具体发放时间、办法另函通知。
五、本次送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95年末股本数(股) 占总股本(%) 送股后股本数(股)
国家股 63705000 36.08 70075500
社会法人股 68920275 39.03 75812303
社会公众股 43950000 24.89 48345000
合计 176575275 100 194232803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