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关于为百视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6-07-16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6-040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百视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百视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上海分行”)为百视通投
资(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3.85 亿元人民币(5,518.89
万美元)。截止本公告日,中行上海分行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 0 元。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中行
上海分行该笔业务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2015 年 6 月 17 日,经公司总裁批准,公司(签署主体:百视通
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总额 10 亿元人民币的
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协议》(编号:沪授 150602701),有效期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同时协议明确约定上述额度可切分至公司海外子公司
使用,且公司发生的对中行上海分行债务采用免担保方式。
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切分申请人)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为
百视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授信使用人)向中行上海分行提出切
分 3.85 亿元人民币(5,518.89 万美元)授信额度给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法兰克福分行时签署的《授信额度安排与切分申请书》,构成
了为中行上海分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兰克福分行的保证提
供反担保。详细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百视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百视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24 日
注册资本:10,000 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 48-62 号,上海实业大厦 701 室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与贸易
百视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百视通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银行协议涉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授信额度安排与切分申请书》,中行上海分行为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法兰克福分行的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切分申请人)在
申请书中作出如下承诺:“为中行上海分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兰克福分行的保证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中行上海分行为承担保
证责任偿付之日起两年。若切分申请人或授信使用人发生中行上海分
行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本反担保变为无效、被撤销或
解除,或切分申请人、授信使用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
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切分申请人、授信
使用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机构之间的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
约,中行上海分行有权要求,且切分申请人有义务提供新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业务。本次担保额度完成后,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 9.55 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净资产 250.03 亿元的 3.82%;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公司经自查发现,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切分申请人)为
百视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授信使用人)向中行上海分行提出切
分 3.85 亿元人民币(5,518.89 万美元)授信额度给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法兰克福分行之时,银行标准格式版本《授信额度安排与切分
申请书》变更了切分申请人承诺部分内容,相关描述确有致使公司陷
于为该笔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表述。
就此事,公司日前已与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兰克福
分行及贷款担保行中行上海分行协商沟通一致,已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提前归还该笔贷款,以期尽早消除不良影响。
在此公司特做出补充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6 日
备查文件:
《授信额度安排与切分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