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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16-10-27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6-065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
明珠”)于2016年10月26日收到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复函》,主要内
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请按有关规定提交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股东大会审议。
    二、如《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你部按照《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东方明珠实施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考核和监督,严格执行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有关要求,切实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解锁与公司和个人业绩考核紧密挂钩,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约束
机制,合理调控股权激励收益水平。
    三、请你部按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和《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
通知》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东方明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指导,确保激励计划规范有效实施,并将激励计划推进情况、上市公
司股本总数及国有控股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及时报我委备案。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