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12-20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77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 9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
予数量的议案》
因首次授予 574 名激励对象中,有 4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
弃认购合计 1,113,9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人数由 574 名变更为 555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310,500 股变更为 15,196,600 股。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炜为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以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为授予
日,向 5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96,600 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炜为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