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79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6 年 12 月 19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5,196,600 股。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激励计划下以限制性股票为激励工具。 2、本次激励计划下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3、本次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总数为 574 人,占员工总 数的 9.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管、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 和核心技术骨干。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当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张炜 总裁 185,900 1.03% 0.007% 党委书记、高级副 2 徐辉 150,700 0.83% 0.006% 总裁 3 范若晗 总工程师 150,700 0.83% 0.006% 4 史支焱 副总裁 130,600 0.72% 0.005% 5 曹志勇 副总裁 130,600 0.72% 0.005% 6 许峰 副总裁 120,600 0.67% 0.005% 7 程志超 副总裁 120,600 0.67% 0.005% 8 张其光 副总裁 120,600 0.67% 0.005% 党委副书记、纪委 9 严洪涛 115,600 0.64% 0.004% 书记、工会主席 10 何小兰 副总裁 115,600 0.64% 0.004% 11 陈思劼 副总裁 115,600 0.64% 0.004% 12 王盛 副总裁 115,600 0.64% 0.004% 副总裁、董事会秘 13 孙文秋 115,600 0.64% 0.004% 书 14 许奇 总会计师 115,600 0.64% 0.004% 15 卢宝丰 副总裁 105,500 0.58% 0.004% 16 苏文斌 副总裁 105,500 0.58% 0.004% 17 戴钟伟 副总编辑 105,500 0.58% 0.004% 核心管理人员(73 人) 3,873,100 21.37% 0.147% 核心业务骨干/核心技术骨干(484 人) 10,317,000 56.93% 0.363% 预留股份(43 人) 1,812,278 10% 0.069% 总计 18,122,778 100% 0.69% 4、本计划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2.79 元。 5、解锁安排 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内设三个解锁日,依次为解锁期满 的次日及该日的第一个、第二个周年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其后的首个 交易日),解锁比例为 33%、33%、34%。具体解锁比例如下: 解锁安排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33% 第二次解锁 33% 第三次解锁 34% 6、解锁条件 公司各解锁期内的业绩需满足以下条件,依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方可解锁: (1)第一个解锁期: - 经济效益指标:2018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 10%;2018 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 0.91 元; - 社会效益指标:在政治导向指标上,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造成 严重影响的政治性差错、重大技术性差错和严重泄密事故,同时坚持 公益媒体发布和公益性节目建设不断加强;在受众反应指标上,2018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公司智能终端用户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在 社会影响指标上,2018 年度保持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的称号。 (2)第二个解锁期: - 经济效益指标:2019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 11%;2019 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 1.01 元; - 社会效益指标:在政治导向指标上,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造成 严重影响的政治性差错、重大技术性差错和严重泄密事故,同时坚持 公益媒体发布和公益性节目建设不断加强;在受众反应指标上,2019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公司智能终端用户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在 社会影响指标上,2019 年度保持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的称号。 (3)第三个解锁期: - 经济效益指标:2020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 12%;2020 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 1.12 元。 - 社会效益指标:在政治导向指标上,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造成 严重影响的政治性差错、重大技术性差错和严重泄密事故,同时坚持 公益媒体发布和公益性节目建设不断加强;在受众反应指标上,2020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公司智能终端用户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在 社会影响指标上,2020 年度保持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的称号。 2018-2020 年各年度的经济指标业绩考核水平均不得低于同行业 企业的平均水平。同时,2016-2017 年各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 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同时不得低 于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 如公司某年度未达到上述解锁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解锁期的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或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该年度未达解锁条件不影响其他年度限制性股票解锁。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东方明珠 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3、2016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文件,并发出《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关于召 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的公告》。 4、2016 年 11 月 5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 告。 7、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8、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19 日, 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公司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宣传文化部门通报批评或行 政处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经济指标业绩考核条件达标: (1)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210 亿元,且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和同行业企业的平均水平; (2)2015 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 0.42 元,且不 低于同行业企业的平均水平。 3、公司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条件达标: (1)在政治导向指标上,近 2 年内,公司未发生造成严重影响 的政治性差错、重大技术性差错和严重泄密事故; (2)在受众反应指标上,2015 年度公司智能终端用户不少于 2,500 万; (3)在社会影响指标上,确保获得 2015 年度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的称号。 4、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因首次授予 574 名激励对象中,有 4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 认购合计 1,113,9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由 574 名变更为 555 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上述 44 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数合计 1,113,900 股,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310,500 股变更为 15,196,600 股。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555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共 15,196,600 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告的《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根据《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董事会决定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本次权 益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19 日。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555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196,6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58%,分配明细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当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张炜 总裁 185,900 1.22% 0.007% 党委书记、高级副 2 徐辉 150,700 0.99% 0.006% 总裁 3 范若晗 总工程师 150,700 0.99% 0.006% 4 史支焱 副总裁 130,600 0.86% 0.005% 5 曹志勇 副总裁 130,600 0.86% 0.005% 6 许峰 副总裁 120,600 0.79% 0.005% 7 程志超 副总裁 120,600 0.79% 0.005% 8 张其光 副总裁 120,600 0.79% 0.005% 党委副书记、纪委 9 严洪涛 115,600 0.76% 0.004% 书记、工会主席 10 何小兰 副总裁 115,600 0.76% 0.004% 11 陈思劼 副总裁 115,600 0.76% 0.004% 12 王盛 副总裁 115,600 0.76% 0.004% 13 许奇 总会计师 115,600 0.76% 0.004% 14 卢宝丰 副总裁 105,500 0.69% 0.004% 15 苏文斌 副总裁 105,500 0.69% 0.004% 16 戴钟伟 副总编辑 105,500 0.69% 0.004% 核心管理人员(70 人) 3,542,700 23.31% 0.135% 核心业务骨干/核心技术骨干(469 人) 9,649,100 63.50% 0.367% 总计 15,196,600 100% 0.58% 3、授予价格: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2.79 元/股。 4、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要求。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 前 6 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核实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本次应获授的权益未获得授 予外,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以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5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96,6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19 日,该 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 2、公司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 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 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综上,同意以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555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5,196,600 股限制性股票。 (三)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 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 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 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19 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成本,则授予日至全部解锁完成日期间内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 况见下表: 单位:元 年度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合计 摊销金额 42,318,656 42,318,656 42,318,656 24,448,974 11,046,712 162,451,654.00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股份支付费用以会计师最终确认为准。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 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次向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