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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03-01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7-016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不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该合同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
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与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430181,
以下简称“盖娅互娱”)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盖娅互娱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彦直
    注册资本:14503.125 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街 65 号院主楼北座 2 号楼 8
层 802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
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橡胶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
装饰材料;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施工总承包、专
业承包;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实际控制人:王彦直
    盖娅互娱 2015 年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844,503,999.87 元,资产净
额为 774,096,688.63 元,营业收入 11,646,898.64 元,净利润
-95,483.28 元。
    盖娅互娱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盖娅互娱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盖娅互娱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众公司,总部
在北京,法定代表人为王彦直,注册资金 1.45 亿人民币,是一家集
游戏研发、运营及发行为一体的移动游戏公司。
    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盖
娅互娱将作为上市公司在游戏研发、运营方面的战略合作伙伴,上市
公司将作为盖娅互娱在新媒体领域内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建立全方
位的战略合作关系。
    双方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游戏渠道合作、游戏运营优先合
作、游戏 IP 优先合作、游戏衍生品优先合作、全球游戏市场开拓、
广告资源合作、融资支持等相关业务类型。整合双方的技术、商务、
渠道资源,以市场需求、扩大双方在市场的影响力为导向,开展工作。
    (二)交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盖娅互娱与上市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成立合资公司,双方
各占 50%股权,计划共同引进海外的 PC 游戏平台在中国大陆地区做
独立运营。
    (2)渠道合作
    双方发挥各自在游戏方面的渠道资源优势,积极在游戏的渠道方
面进行合作,互相支持、优势互补。
    上市公司利用其系内媒体的剩余资源(东方电视台、IPTV 端、
户外广告等资源),以“东方 SDK 平台”为载体进行游戏分发业务,
用于协助支撑盖娅互娱游戏发行;其中,盖娅互娱负责“东方 SDK 平
台”的开发、设计,上市公司负责“东方 SDK 平台”的运营、维护。
    (3)运营合作
    对于上市公司获得的游戏运营机会与权利,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推荐给盖娅互娱,盖娅互娱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
方获得该等游戏运营的机会与权利。
    (4)IP 合作
    双方共同合作挖掘、谈判及获取游戏方面的 IP,同时对于上市
公司获得的游戏 IP 机会与权利,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给
盖娅互娱,盖娅互娱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方获得该等游
戏 IP。合作期间,上市公司承诺为盖娅互娱至少提供 3 个优质的游
戏 IP。
    (5)游戏衍生品合作
    对于盖娅互娱研发或运营的游戏,上市公司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于其他第三方取得该等游戏及游戏形象的改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视频、语音、音乐、文字及其他商业活动的改编权。
    对于盖娅互娱研发或运营的游戏,上市公司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于其他第三方取得制作、设计、生产、复制、销售相关游戏周边产
品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服饰、礼品、玩偶、配件及其他相关物
品。
    (6)市场合作
    双方共同进行全球游戏市场的挖掘与开拓,并在市场开拓过程中
于同等条件下优先将游戏研发、运营的机会给予盖娅互娱实施,将新
媒体以及游戏衍生品的机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上市公司实施。
    (7)融资合作
    上市公司同意作为盖娅互娱的再融资平台,如盖娅互娱未来发生
重大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事项确有融资需求,上市公司及其关联
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内部制度的要求向盖娅互
娱发放贷款,累计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每笔贷款期限不
超过 3 年,且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及交易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正式签字盖章后成立,在双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批
准后生效,并在对价股份已经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起正式执行。
    2、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或没有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保证、义务或责
任,则该方(以下简称“违约方”)即构成违约行为。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
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赔偿履约
方。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的补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直
接损失相同。


    (四)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
    1、盖娅互娱与上市公司签署《股份发行认购协议书》,上市公
司按照《股份发行认购协议书》规定的条款及条件向盖娅互娱实施投
资;
    2、上市公司与深圳市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按照《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条件收购股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作,盖娅互娱为上市公司快速切入手游行业提供了一
个强大的手机游戏研发、发行和运营的团队,锁定了手机游戏的下游
运营与发行资源,使上市公司的游戏跨终端运营发行平台的建设稳步
推进。未来,上市公司在手游领域引入的游戏作品,可通过盖娅互娱
的运营经验得以快速产生收益回报,盖娅的开发能力和成功案例也将
会帮助上市公司所拥有的优质 IP 资源快速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游戏
产品,配合上市公司的宣发优势和用户导流转换,在手游市场同类产
品中将占领先机;同时,盖娅在海外已有合作资源,会协助上市公司
延展客户群体,为主机、端游、电视游戏的 IP 引入和游戏合作产生
更多合作机会,结合上市公司的线上电视产业和线下地产旅游产业可
以产生新的利益增长点。
    综上,本次合作将对上市公司在手游领域的市场拓展、已有优势
变现产生积极作用,帮助上市公司在面对游戏发行渠道的时候能够更
有话语权和主动权。同时,双方的结合也将对上游 IP 引入上有正向
影响力,为上市公司贯通手游产业链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将以另行签
订的实际合同协议为准。公司将视合作事项推进情况,及时披露后续
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 日


 报备文件:《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东方明
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