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事项的事后审核问询函》暨停牌的公告2017-06-14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7-046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事项的事后审核问询函》暨
                  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事项的事后审核问询
函》(上证公函【2017】072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
全文如下: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7 年 6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微软亚太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和《关于与深圳市
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经事后审核,上
述公告对相关合作内容、合作模式以及风险事项等披露不明确,请对
以下事项做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根据公告,公司将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微软亚太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微软公司)在新媒体技术应用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媒体云服务、混合云等领域)开展长
期深入合作。


                                 1
    1、上述合作涉及到多项与人工智能、云技术和大数据等相关的技
术,包括微软小冰技术及平台、Azure 平台、微软混合云、Azure 大数
据平台和人工智能技术、NGB-W 网络等。请公司明确说明上述技术的具
体功能、成熟程度(是否有商用先例)、与公司的业务关联,以及本次
合作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或提升管理水平的路径。
    2、请分别说明上述各合作领域是否为公司现有业务。如为公司现
有业务,进一步说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其规模;如非公司现有业务,
请明确说明该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联性,以及进入该业务领域的
考虑。
    3、请分别补充披露,对于上述各合作领域或方向,公司是否已进
行可行性研究,是否具备开展业务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人才储备和
经验积累等。
    4、请分别披露在上述合作中,各项业务的业务合作模式、盈利来
源、各方具体的业务分工以及收益分配安排。
    5、公司应结合上述所有事项,逐项有针对性地进行充分的风险提
示。
    二、根据公告,公司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简称
“腾讯公司”)在营销宣发渠道、版权(IP)和内容运营服务、物联
网合作、云服务合作等方面展开合作。
    1、关于营销宣发渠道合作,请公司明确说明双方在新媒体业务、
数字电影点播影院业务、电视购物业务中的具体合作内容、方式、各
自资源优势及相关整合效应。
    2、关于版权(IP)和内容运营服务合作,公司披露,双方将建立
深度捆绑的合作伙伴关系,并积极探索影视项目整体开发合作,并在
游戏 IP 开发运营和宣传方面深度合作。请公司明确解释上述“深度捆
绑”的具体合作方式,合作双方是否具备影视内容开发和游戏开发的


                              2
必要资质,以及双方在合作和开发过程中的具体业务分工。
   3、请公司充分说明,双方在公告的各项合作中,相关盈利来源
和收益分配安排。
   4、公司应结合上述所有合作事项,逐项有针对性地进行充分的
风险提示。
   三、请补充披露公司与微软公司、腾讯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对双方是否具有约束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在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 2 个交易日内就上
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
询函》的要求准备回复文件,本公司股票自今日起停牌。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