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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7-06-17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7-051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15,196,600 股。本次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82,9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2,641,735,216 股的 0.18%。
     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权价格
(12.79 元/股)。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明珠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482,900 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
还需经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
    1、授予日:2016 年 12 月 19 日;
    2、授予价格:12.79 元/股;
    3、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4、授予人数及数量:向 5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96,600 股限制
性股票;
       5、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次授予限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日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总数
                                         票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的比例
  1        张炜            总裁            185,900         1.22%         0.007%
                      党委书记、高级副
  2        徐辉                            150,700         0.99%         0.006%
                            总裁
  3       范若晗          总工程师         150,700         0.99%         0.006%
  4       史支焱          副总裁           130,600         0.86%         0.005%
  5       曹志勇          副总裁           130,600         0.86%         0.005%
  6        许峰           副总裁           120,600         0.79%         0.005%
  7       程志超          副总裁           120,600         0.79%         0.005%
  8       张其光          副总裁           120,600         0.79%         0.005%
                      党委副书记、纪委
  9       严洪涛                           115,600         0.76%         0.004%
                      书记、工会主席
  10      何小兰          副总裁           115,600         0.76%         0.004%

  11      陈思劼          副总裁           115,600         0.76%         0.004

  12       王盛           副总裁           115,600         0.76%         0.004%

  13       许奇           总会计师         115,600         0.76%         0.004%

  14      卢宝丰          副总裁           105,500         0.69%         0.004%

  15      苏文斌          副总裁           105,500         0.69%         0.004%

  16      戴钟伟          副总编辑         105,500         0.69%         0.004%

         核心管理人员(70人)             3,542,700        23.31%        0.135%

 核心业务骨干/核心技术骨干(469人)       9,649,100        63.50%        0.367%

                   总计                  15,196,600        100%          0.58%


       6、调整说明: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因首次授予 574 名激励对象中,有 4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
弃认购合计 1,113,9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人数由 574 名变更为 555 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
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关于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上述 44 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数合计
1,113,900 股 , 本 次 调 整 后 , 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由
16,310,500 股变更为 15,196,600 股。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共 555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15,196,600 股。依据上述变
化,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对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在 2016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
公 告 》 中进 行了详 细 说 明( 公告内 容 详 见上 海证券 交 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
    7、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之日起 7 年。
    8、锁定期:本计划下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股份的锁定
期均为 3 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锁定期
满后的 3 年为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9、解锁安排
    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内设三个解锁日,依次为解锁期满
的次日及该日的第一个、第二个周年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其后的首个
交易日),解锁比例为 33%、33%、34%。具体解锁比例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33%

      第二次解锁                                                   33%

      第三次解锁                                                   34%
    10、解锁条件
    公司各解锁期内的业绩需满足以下条件,依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方可解锁:
    (1)第一个解锁期:
    - 经济效益指标:2018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 10%;2018 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 0.91 元;
    - 社会效益指标:在政治导向指标上,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造
成严重影响的政治性差错、重大技术性差错和严重泄密事故,同时坚
持公益媒体发布和公益性节目建设不断加强;在受众反应指标上,
2018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公司智能终端用户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
在社会影响指标上,2018 年度保持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的称号。
    (2)第二个解锁期:
    - 经济效益指标:2019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 11%;2019 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 1.01 元;
    - 社会效益指标:在政治导向指标上,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造
成严重影响的政治性差错、重大技术性差错和严重泄密事故,同时坚
持公益媒体发布和公益性节目建设不断加强;在受众反应指标上,
2019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公司智能终端用户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
在社会影响指标上,2019 年度保持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的称号。
    (3)第三个解锁期:
    - 经济效益指标:2020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 12%;2020 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 1.12 元。
    - 社会效益指标:在政治导向指标上,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造
成严重影响的政治性差错、重大技术性差错和严重泄密事故,同时坚
持公益媒体发布和公益性节目建设不断加强;在受众反应指标上,
2020 年度相较 2015 年度公司智能终端用户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
在社会影响指标上,2020 年度保持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的称号。
2018-2020 年各年度的经济指标业绩考核水平均不得低于同行业企业
的平均水平。同时,2016-2017 年各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
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同时不得低于上
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如公司某年度未达到上述解锁条件,则激励对
象相对应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或按本次激励计划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该年度未达解锁条件不影响其他年度
限制性股票解锁。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东方明珠
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3、2016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文件,并发出《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的公告》。
    4、2016 年 11 月 5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
告。
    6、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
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7 年 1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


    三、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东方明珠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
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的权利。董事会根据上述
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后,将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
对象,且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将
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张其光、吴昶、徐晓珺、邹骥、赵钱波、梁华、邓君恒、孙艺
侨、曹瑛、陈建国、朱甲炜、金伟根、杜海敏、周洁、贺东炜、张维
澜、靖自高等员工已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上
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上人员所持 482,900 股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
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 12.79 元/股进行回购,回购的股票予以注销并
相应进行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


    四、回购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数量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 2016 年 12 月 19 日实际授予数量为
15,196,600 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82,900 股,占回购前公
司总股本 2,641,735,216 股的 0.18%。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依据《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确定方式”和“十三、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为每股 12.79 元,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每股 12.79 元。
    如本次注销回购完成前,公司实施完毕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则公司在按照《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
该部分现金分红。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相关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回购相关
说明如下表:

                  内容                                   说明

 回购股票种类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股票数量(股)                      482,900

 已授予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数量(股)        15,196,600

 占已授予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比例            3.18%

 股份总数(股)                          2,641,735,216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18%

 回购单价(元)                          12.79 元

 回购金额(元)                          6,176,291 元

 资金来源                                自有流动资金



    六、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61,836,874           -482,900         461,353,97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79,898,342                          2,179,898,342
      合计               2,641,735,216           -482,900       2,641,252,316



    七、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 6,176,291 元,系公司自
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并

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由于回购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
小,因此,以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数据估算,公司资产总额、资
产负债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变动不大,不会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

标产生较大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仍将继续执行,经营管理
团队仍将勤勉尽责,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


    八、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审议事项。


    九、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及涉及的激励对象
名单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如本次注销回购完成前,公司实施完
毕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公司在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
分红。


    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尚需获得股东
大会批准外,东方明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十一、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后继续取得
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7 日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