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东方 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事项追溯调整的议案》 认为本次会计事项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事项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向洋、金宇、陈世敏 2017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