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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1-04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7-08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书面、电子
邮件等方式发出,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表决 9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
议题如下:


    一、《关于设立东方明珠(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东方明珠推进实施“娱乐+金融”战略,打造创新业务的对外投
资平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投资管理公司”)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
浦滨江”)共同出资,设立东方明珠(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其中投
资管理公司出资 11 亿元,占股 91.67%;杨浦滨江出资 1 亿元,占股
8.33%。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上海东方明珠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上海东
方明珠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价格初定为 3.88 亿元,最
终金额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
王建军女士、汪建强先生、陈雨人先生、楼家麟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免去许奇先生副总裁职务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免去许奇先生副总裁职务,该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
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