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关于上海东方明珠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2017-11-04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7-08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东方明珠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
珠”或“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文广集团”或“SMG”)转让上海东方明珠国际广告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际广告公司”)100%股权。本次转让价格初定为 3.88
亿元,最终金额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的审批程序还将包括但
不限于:文广集团转报上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完成对资产评
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
一、交易概述
经东方明珠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拟向控股股东文广集团转让国际广告公司 100%股权。本次转让价
格约为 3.88 亿元,最终金额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
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文广集团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14 年 03 月 28 日
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298 号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及衍生品开发、销售,
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
广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
网络传输,网站运营,现场演艺,演艺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
值电信、金融业务),投资管理,文化用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文广集团经审计总资产 585 亿元,资
产净额 410 亿元,营业收入 277.8 亿元,净利润 28.8 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
上海东方明珠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100%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方明珠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4 年 11 月 02 日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 号
营业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组织海内外文化
体育交流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方明珠持有国际广告公司 100%股权。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0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81,391,474.88 1,566,519,008.02
资产净额 -330,240,716.52 279,046,472.91
营业收入 188,972,632.59 1,058,878,647.89
净利润 -609,366,950.25 105,322,737.77
扣非净利润 -609,613,365.75 104,349,436.43
是否经过审计 否 是
4、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国际广告公司担保、委托国际广告公司理
财的情况,不存在国际广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5、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本次交易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会计”)提供审计服务。立信会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6、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由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提
供评估服务。银信评估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本次转让拟以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截至评估基准
日,国际广告公司经初审账面净资产约为-3.32 亿元,已经包含因业
务合作对方涉嫌合同诈骗造成国际广告相关往来款存在回收风险而
计提的专项资产减值准备 6.81 亿元。经初评评估值约为 3.88 亿元,
具体金额以立信会计和银信评估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为准。
(二)交易的定价
本次转让价格初定为 3.88 亿元,最终金额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
值为准。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承诺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东方明珠拟向文广集团转让国际广告公司 100%股权。
(二)相关承诺
文广集团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文广集团承诺,为最大程度保护东方明珠各中小股东利益,在前
述收购完成后,如国际广告公司就其目标债权实际追回的款项超过
1.7 亿元(即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债权金额),则文广集团同意国际广
告公司将该等超额部分全额返还给东方明珠。
五、交易目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文广集团之间的各自经营的媒体广
告业务得到进一步理清,上市公司与文广集团之间关联交易规模进一
步减少。
六、交易的审议和相关审批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17 年 11 月 2 日,东方明珠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
案》,关联董事王建军女士、汪建强先生、陈雨人先生、楼家麟先生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议案已分别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次交易无须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的最终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文广集团转报上级国有
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完成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向文广集团转让国际广告公司 100%
股权事项,通过认真审阅有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后,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文广集团之间的各自经营的媒体广
告业务进一步理清,上市公司与文广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规模进一步
减少。同时,为最大程度保护东方明珠各中小股东利益,文广集团作
出承诺:在收购完成后,如国际广告公司就其目标债权实际追回的款
项超过 1.7 亿元(即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债权金额),则文广集团同意
国际广告公司将该等超额部分全额返还给东方明珠。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回避了表决,且该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
致同意该股权转让事项。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
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6 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4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