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东方明珠 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明珠”)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 策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 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产生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向洋、金宇、陈世敏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