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9-01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
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由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
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信托公司、基金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 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达到相关标
准和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程序并披露,已履行相关义
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累计计算范围。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有效。
(五)实施方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关于公司“委托
理财”业务累计计算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计划审议通过后,累
计交易发生额将触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故本议案将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
(六)审批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等相关信息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于期限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较低风险投资产品等。
2、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必要时可委托
相关专业机构或外聘人员,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
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
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对理财产品
进行日常管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
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
过有计划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应有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