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9-01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 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 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18 年起按新报表格式编制 公司财务报表,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 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同步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变动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公司 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合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 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 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范围, 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 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准则要求和衔接规定,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此项 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核算并披露,不重述 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 整。首日执行新准则转换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 他综合收益,因此,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新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新报表格式,公司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按照修订后 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对相关项目列报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金额 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并列示 2,417,228,225.90 元,母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金额 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03,134,978.80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金额 2,716,585,877.19 元,母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088,575,804.84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其他应收款列示金额 282,054,963.58 元, 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与其他应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列示金额 4,048,842,127.80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 收款合并为“其他应收款”列示。 合并其他应收款列示金额 337,568,845.27 元,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列示 金额 3,578,038,421.02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列示金额 2,609,133,834.43 元,母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列示金额 将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合并列示 411,437,819.43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列示 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金额 2,702,335,851.17 元,母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52,884,859.77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其他应付款列示金额 1,151,580,649.87 元, 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与其他应 母公司其他应付款列示金额 12,516,862,120.20 元;2017 年 12 月 31 付款合并为“其他应付款”列示。 日,合并其他应付款列示金额 1,308,299,893.03 元,母公司其他应付 款列示金额 11,011,028,065.01 元。 将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合并 无 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固定资产列示金额 2,506,134,217.02 元, 将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清理合并 母公司固定资产列示金额 227,421,287.22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 为“固定资产”列示 并固定资产列示金额 2,632,957,367.76 元,母公司固定资产列示金额 234,143,418.80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在建工程列示金额 282,069,959.05 元,母 将在建工程与工程物资合并为 公司在建工程列示金额 134,133,610.81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在建工程”列示 在建工程列示金额 117,898,928.87 元,母公司在建工程列示金额 81,004,875.40 元。 2018 年度合并增加研发费用 252,337,150.41 元,减少管理费用 252,337,150.41 元,母公司增加研发费用 88,881,104.84 元,减少管理 新增研发费用报表科目,研发费 费用 88,881,104.84 元;2017 年度合并增加研发费用 289,482,229.95 用不再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元,减少管理费用 289,482,229.95 元,母公司增加研发费用 70,390,271.16,减少管理费用 70,390,271.16 元。 2018 年度合并利息费用列示金额 78,005,468.68 元,合并利息收 入列示金额 208,451,289.06 元,母公司利息费用列示金额 新增财务费用其中项“利息费 154,790,383.97 元,利息收入列示金额 116,452,575.33 元;2017 年度 用”、“利息收入” 合并利息费用列示金额 50,807,385.59 元,合并利息收入列示金额 167,309,095.58 元,母公司利息费用列示金额 71,460,320.22 元,利息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收入列示金额 48,875,132.13 元。 所有者权益项目新增“设定收益 无 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仅影响财务报表的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的项目 列报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的项 目列报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 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 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会 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 立意见; 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 项审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