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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9-01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
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
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
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8 年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A 股 3,433,628,011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0 元
(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927,079,562.97 元。
    若 2018 年末至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每股分配金额和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
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
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9 年第一季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以下简称“新报表格式”),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并
按照新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列报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2018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且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可以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关于回购离职员工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注销的议
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议 案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关于 2019 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十一、十二、十四、十五、
十六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