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6 月 26 日 13:30 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六楼第三放映厅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听取各项议案: 1、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4、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18 年度审计报酬的 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2、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 2019 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回购离职员工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注销的议案; 1 1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24、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5、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26、关于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27、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三、推选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投票表决。 五、股东代表发言。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 目 录 议案一、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二、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议案三、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 11 议案四、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2 议案五、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2 议案六、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4 议案七、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 议案八、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18 年度审计报 酬的议案.................................................... 35 议案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6 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9 议案十一、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43 议案十二、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 48 议案十三、关于 2019 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 51 议案十四、关于回购离职员工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注销的议 案.......................................................... 53 议案十五、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4 议案十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1 3 议案十七、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8 议案十八、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1 议案十九、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8 议案二十、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90 议案二十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2 议案二十二、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 议案二十三、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 105 议案二十四、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106 议案二十五、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 108 议案二十六、关于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 110 议案二十七、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 111 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度,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具体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情况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63,368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90.9%, 同比下降 16.2%;实现利润总额 252,707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84.3%, 同比下降 1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1,542 万元,完成全年预 算的 87.6%,同比下降 9.9%。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智慧运营驱动“文娱+”发展,面向中国 3 亿 新中产消费群体年均万亿级别以上的、对文娱消费的数据进行接触、抓 取、处理、运营、互动和价值变现的最优平台。公司响应中央提出的加 快推进媒体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顺应文化传媒行业媒体渠道和 TMT 融 合发展的趋势,重点推进“智慧广电文娱+”。“智慧广电文娱+”的内 涵是以 BesTV 融合媒体平台为核心,以 OPG 云为技术支撑,以文娱内容 以及垂直产业应用服务为产品形态,以有线网、电信网以及互联网(移 动互联网)为渠道载体,开展全渠道全终端全产业链的智慧运营。 5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加强三会建设,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 断完善,建立协同高效的管理体系及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推进公司经营、 团队建设,支持公司的战略推进和业务拓展。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履职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3 次以及内容编辑委员会会议 3 次。召集年度股东大会 1 次。各位董事 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制度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和履行职责,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公司定期 报告、战略规划、投资安排、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做出审议与决策,勤 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在独立性、董监高行为规范、重大事项决 策、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切实遵 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规范性运作要求,并不断探索、 丰富和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运作模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8 年 1 月 2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事项; 2、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7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 31 项事项; 3、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事项; 4、2018 年 5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 6 审议通过了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 5、2018 年 7 月 17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6、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事 项; 7、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 上海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 8、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9、2018 年 11 月 3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调整转让嘉行传媒部分股权公开挂牌价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能够不 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核查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内容编辑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认真、尽责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公司的发展战略、 财务情况、高管薪酬、投资项目等事项分别进行决策,运作规范,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7 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4个议案,全体 监事均出席会议,并列席和参加了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 会成员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以诚实、守信、尽职为原则对各项审议事 项均发表了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等方式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9 要求,认真审阅了全年的定期报告。 监事会在审议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 定,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全年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 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 见。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按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一直认真履行在重大 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1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各位股东: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1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受公司经营班子委托,向各位股东报告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8 年根据公司战略定位,继续以 OPG 云为基础,以智慧运营推动 媒体网络、影视互娱、视频购物和文旅消费四大产业板块的共同发展。 2018 年公司面临了更趋激烈的市场环境,电商不断蚕食着电视购物 市场,文旅景点的兴起造成电视塔板块售票人次下降,游戏业务受游戏 版号暂停发放影响,部分游戏无法如期上线收入变现等。面对诸多不利 因素,公司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同时 主动停止了高风险、低毛利及收入确认有瑕疵的业务,并依照新金融工 具准则合理计量投资减值,夯实业绩。此外,2018 年公司在股权处置、 资金管理和税收筹划等方面取得较好的结果。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63,368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90.9%, 同比下降 16.2%;实现利润总额 252,707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84.3%, 同比下降 1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1,542 万元,完成全年预 算的 87.6%,同比下降 9.9%。 12 一、2018 年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增减额 增减% 营业收入 1,363,368 1,626,116 -262,748 -16.2% 营业成本 1,037,731 1,215,355 -177,625 -14.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184 16,105 -4,921 -30.6% 销售费用 75,755 80,743 -4,988 -6.2% 管理费用 92,553 95,375 -2,822 -3.0% 研发费用 25,234 28,948 -3,715 -12.8% 财务费用 -13,552 -5,547 -8,005 -144.3% 资产减值损失 49,467 82,603 -33,135 -40.1% 其他收益 23,556 13,143 10,412 79.2% 投资收益 166,754 175,512 -8,758 -5.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6 -193 156 81.1% 资产处置收益 -148 -111 -37 -33.1% 营业利润 275,121 300,885 -25,764 -8.6% 营业外收支 -22,414 2,053 -24,467 -1191.9% 利润总额 252,707 302,938 -50,231 -16.6% 所得税费用 32,190 63,206 -31,015 -49.1% 净利润 220,517 239,732 -19,216 -8.0% 持续经营净利润 220,517 239,732 -19,216 -8.0%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1,542 223,691 -22,149 -9.9% 少数股东损益 18,974 16,041 2,933 18.3% 每股收益(元/股) 0.5903 0.6551 -0.0648 -9.89% 减少 1.05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202% 8.2782% -12.8% 个百分点 2018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实际 2018 年预算 完成率% 营业收入 1,363,368 1,500,224 90.9% 利润总额 252,707 299,721 84.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1,542 230,039 87.6% 13 (一)主营业务保持基本稳定 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一、媒体网络 309,030 22.9% 91,055 29.46% 1.IPTV 202,033 15.0% 82,085 40.63% 2.互联网电视 30,738 2.3% -15,718 -51.14% 3.有线数字付费电视 31,670 2.3% 10,908 34.44% 4.广告 23,503 1.7% 5,567 23.69% 5.其他渠道 21,086 1.6% 8,213 38.95% 二、影视互娱 128,441 9.5% 24,343 18.95% 1.影视 70,015 5.2% 20,575 29.39% 2.游戏 40,901 3.0% 602 1.47% 3.其他业务 17,525 1.3% 3,166 18.06% 三、视频购物 693,951 51.4% 106,464 15.34% 四、文旅消费 218,372 16.2% 103,950 47.60% 合 计 1,349,794 100.0% 325,812 24.14% 2018 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4.98 亿元,同比减少 24.99 亿元, 降幅 15.6%。四大产业板块业务的主要完成情况是: 1、媒体网络业务 2018 年公司媒体网络业务实现收入 309,030 万元,同比下降 39.1%,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2.9%,业务毛利 91,055 万元,同比下降 18.5%, 毛利率 29.46%,同比上升 7.44 个百分点。2018 年媒体网络业务由于版 权投入及人力成本支出增加,导致毛利下降。其中: 1)IPTV 收入 202,033 万元,同比基本持平,业务毛利 82,085 万元, 同比下降 4.4%,业务毛利率 40.63%,同比下降 1.59 个百分点。 2)互联网电视收入 30,738 万元,同比下降 48.5%,业务毛利-15,718 万元,同比增长 17.5%,业务毛利率-51.14%,同比下降 19.20 个百分点, 主要系 2018 年调整业务模式,降低互联网终端销售和非重要的互联网 电视业务的营收比重所致。 3)有线数字付费电视收入 31,670 万元,同比下降 18.5%,业务毛利 10,908 万元,同比下降 18.5%,毛利率 34.44%,同比上升 0.02 个百分 14 点。 4)广告业务收入 23,503 万元,同比下降 87.3%(主要是艾德思奇 2017 的半年并表基数影响),业务毛利 5,567 万元,同比下降 75.9%, 毛利率 23.69%,同比上升 11.16 个百分点。 5)其他渠道媒体网络业务收入 21,086 万元,同比增长 0.3%,业务 毛利 8,213 万元,同比下降 2.3%,毛利率 38.95%,同比下降 1.02 个百 分点。 2、影视互娱业务 2018 年公司影视互娱业务实现收入 128,441 万元,同比增长 9.9%,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9.5%,业务毛利 24,343 万元,同比下降 41.4%, 业务毛利率 18.95%,同比下降 16.62 个百分点。 1)影视业务收入 70,015 万元,同比下降 19.2%,业务毛利 20,575 万 元,同比下降 41.7%,毛利率 29.39%,同比下降 11.38 个百分点。 2)游戏业务收入 40,901 万元,同比增长 139.7%,业务毛利 602 万元, 同比下降 82.7%,毛利率 1.47%,同比下降 18.96 个百分点。 3)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广电制作)17,525 万元,同比增长 33.0%, 业务毛利 3,166 万元,同比增长 14.7%,毛利率 18.06%,同比下降 2.88 个 百分点。 3、视频购物业务 2018 年公司视频购物业务实现收入 693,951 万元,同比减少 5.2%,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51.4%,业务毛利 106,464 万元,同比下降 21.6%,业 务毛利率 15.34%,同比下降 3.19 个百分点。 4、文旅消费业务 2018 年公司文旅消费业务实现收入 218,372 万元,同比下降 10.2%,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16.2%,业务毛利 103,950 万元,同比下降 6.1%,业 务毛利率 47.60%,同比上升 2.08 个百分点。 15 东方明珠塔城市广场开放后,引流效果明显,初步具备文化集聚区 效应。同时公司受前几年商业地产资源不断变现导致存量减少的影响, 2018 年商业地产收入同比明显减少。 (二)成本费用得到较好控制 单位:万元 2018 年实 2018 年预算 同比增 同比增加 项目 预算完成率% 2017 年实际 际 额 加额 率% 销售费用 75,755 84,096 90.1% 80,743 -4,988 -6.2% 管理费用 117,787 134,504 87.6% 124,324 -6,537 -5.3% (含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13,552 1,031 —— -5,547 -8,005 -144.3% 1、销售费用 75,755 万元,完成预算进度的 90.1%,同比减少 4,988 万元,减幅 6.2%,如剔除 2017 年中期艾德思奇并表因素后,实际同比减少 约 1.6%。主要系配送、包装费同比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含研发)117,787 万元,完成预算进度的 87.6%,同比减 少 6,537 万元,减幅 5.3%,如剔除 2017 年中期艾德思奇并表因素后,实际 同比减少约 4.1%。主要系租赁、劳务及职工薪酬同比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13,552 万元,同比减少 8,005 万元,如剔除 2017 年中 期艾德思奇并表因素后,实际同比减少 8,842 万元,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 收入及汇兑收益同比增加等所致。 (三)股权处置、资金管理效果明显 公司加强投后管理和资金归集,资金管理效率明显提高,2018 年公 司取得各类投资收益 166,754 万元,同比减少 8,758 万元。如剔除 2017 年国际广告公司转让因素后,同比增加 62,192 万元。其中: 1、2018 年股权处置收益 95,915 万元,同比增加 42,770 万元。2018 年股权处置收益主要是:新英体育股权处置收益 4.12 亿元、嘉行传媒 16 9.5%股权转让收益 2.36 亿元、南通证大股权处置收益 0.77 亿元及出售 海通证券股票收益 1.92 亿元等。 2、2018 年权益法投资收益及分红 46,347 万元,同比增加 11,076 万 元。2018 年权益法投资收益主要是:复地地产合作项目收益 18,633 万 元、信投公司 8,818 万元、东方有线 6,837 万元,以及嘉行传媒 7,861 万元等。 3、2018 年理财收益 24,805 万元,同比增加 8,346 万元。 (四)主业相关的资本改造投入 1、电视塔 AP1/AP2/AP3 电梯 2018 年改造完成,截至 2018 年末, 斜筒体电梯累计投入 4,790 万元,预计 2019 年投入试运行。 2、普陀区 NGB-W 建网项目预计投入 9,000 万元,其中 2018 年投入 4,867 万元。 3、凯旋路数字电视发射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 13,413 万元,其 中 2018 年投入 5,391 万元,截至 2018 年末已完成 A 区裙楼一层混凝土 建筑。 4、用户二期项目投入 1,729 万元。 5、SiTV 全国集成平台集成项目投入 1,041 万元。 此外,2018 年公司研发项目支出 2.52 亿元,同比减少 0.37 亿元,降 幅 12.8%。2018 年公司研发支出主要用于跨行业终端线上线下全媒体统 一用户数据平台、基于混合云播控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在东方明珠内容 生产场景方面的应用和面向互联网媒体混合云的支撑服务平台,以及在 杨浦、虹口、普陀三区完成智慧城市物联网的基本覆盖。 17 二、资产负债概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期 2018 年期 2018 年 2018 年期 项 目 增减额 项 目 增减额 末 初 期末 初 流动资产 2,312,327 2,227,466 84,861 流动负债 722,816 752,722 -29,906 其中:货 其中:短 824,057 870,026 -45,970 165,000 165,000 0 币资金 期借款 其中:应 其中:应 收票据及 241,723 271,659 -29,936 付票据及 260,913 270,234 -9,320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其中:存 其中:应 229,823 160,675 69,147 54,760 78,095 -23,334 货 交税费 其中:其 非流动负 他流动资 870,982 799,933 71,048 17,676 20,442 -2,766 债 产 非流动资 1,483,621 1,505,756 -22,134 负债合计 740,492 773,165 -32,672 产 其中: 长 期投资 归属于母 2,825,2 2,755,59 (含可供 937,543 931,746 5,797 公司的所 69,689 86 7 出售金融 有者权益 资产) 固定资产 少数股东 (含在建 278,820 275,086 3,735 230,170 204,460 25,710 权益 工程等) 无形资产 (含长期 3,055,4 2,960,05 150,788 146,613 4,175 权益合计 95,398 待摊、商 55 7 誉等) 负债及权 3,795,9 3,733,22 总资产 3,795,948 3,733,222 62,726 62,726 益总额 48 2 2018 年末资产负债主要变化: 1、资产方面 年末总资产 3,795,948 万元,比期初增加 62,726 万元,主要变动如 下: (1)公司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 45,970 万元。 18 (2)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期初减少 29,936 万元,主要系票据 到期收回所致。 (3)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 69,147 万元,主要系房地产开发项目投入 所致。 (4)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 71,048 万元,主要系购买保本理 财产品增加所致。 (5)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 5,797 万 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参与战略配售工业富联、投资设立上海东方智媒城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智媒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和东方明珠(上 海)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处置嘉行传媒 9.5%股权减少等。 (6)期末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等)比期初增加 3,735 万元,主要系凯 旋路项目建设、电视塔电梯改造、NGB-W 建设等投入所致。 (7)期末无形资产(含长期待摊、商誉等)比期初增加 4,175 万元,主 要系节目版权增加所致。 2、负债方面 公司期末负债总额 740,492 万元,比期初减少 32,672 万元,其中期 末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 29,906 万元,主要变动如下: (1)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 9,320 万元,主要系票据到 期承兑支付减少所致。 (2)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 23,334 万元,主要系本期缴纳土地增 值税所致。 3、股东权益方面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25,286 万元,本期增加 69,689 万 元,主要系本年实现利润增加等因素所致。 19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同比增加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91,614 2,030,266 -238,6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5,084 1,729,350 -194,26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56,530 300,916 -44,3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4,761 2,202,994 -198,2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小计 2,097,850 2,410,925 -313,0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089 -207,931 114,8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749 193,937 2,8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2,145 236,451 75,6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396 -42,514 -72,883 四、汇率变动影响 1,498 -1,357 2,8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542 49,114 428 2018 年现金流入 3,993,124 万元中,经营活动流入 1,791,614 万元, 占 44.9%,投 资活动流 入 2,004,761 万 元,占 50.2%,筹资 活动流 入 196,749 万元,占 4.9%。 2018 年现金流出 3,945,079 万元中,经营活动流出 1,535,084 万元, 占 38.9%,投 资活动流 出 2,097,850 万 元,占 53.2%,筹资 活动流 出 312,145 万元,占 7.9%。 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49,542 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256,530 万元,同比减少 44,386 万元。主 要系去年同期转让国际广告股权后业务相关款项回收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3,089 万元,同比增加 114,842 万元,主 要系股权投资同比减少及理财投资同比到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5,396 万元,同比减少 72,883 万元,主 要系本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从整体现金流量情况来看,公司 2018 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 近 5 亿元,现金活动状况良好,公司未来主营业务保持稳定下,现金流量 状况将不断优化。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15,424,004.55 元,母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为 849,147,286.32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18 年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4,914,728.63 元后,当年可供投资者分 配的利润为 764,232,557.69 元。 考虑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140,781,265.25 元、2017 年度利润 分配 924,438,310.60 元以及预计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 19,127,810 股所 对应的 2017 年度应付股利 5,149,795 元后,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1,985,725,307.34 元。 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和短期投资者回报,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A 股 3,433,628,011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0 元(含 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927,079,562.97 元。本次现金股利分配 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1,058,645,744.37 元结转下一年度。 若 2018 年末至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总股本为基数,按 照每股分配金额和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2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 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受公司经营班子委托,向各位股东报告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总览 2019 年公司继续以智慧运营为核心、以 OPG 云为手段助力业务,通 过融合媒体平台连接用户、产品和服务资源,推动公司战略的落地。 1、旗舰业务力求稳定 IPTV 业务要充分发挥驻地作用,通过优化节目内容和服务增加基础 及增值收入,平衡好投入与产出关系,促进 OTT 用户转换和毛利率提高。 视频购物加大全球购业务和新品更新,提高顾客的黏性和时段价值。文 旅消费业务积极应对同类景点增加所带来的游客分流,继续做好业务优 化和文化集聚区的功能延伸,保持收入稳定。 2、新兴业务加快推进 游戏业务积极落实游戏版号的审批发放,同时做好优质“日系”新 手游业务的拓展,提升毛利水平。物联网业务通过“智慧城市”项目建 设的推动,做好网络覆盖、传感器的应用部署。集中资源推进 OPG 线下 文娱综合体落地,助力观光、游戏、商业等多重用户的消费升级。 3、强化总部职能,优化组织结构与业务保障 24 总部各职能中心强化协同与管控,通过组织架构的梳理优化,推进 管理流程的完善和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总部职能中心对业务的支 撑力度,同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预算目标和原则 1、预算目标:公司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同比基本稳 定。 2、预算原则 1)聚焦主业,保证持续性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稳定,力争有所增长。 2)统筹公司资源,向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业务 聚焦,适时调整和淘汰低效能业务,继续做好资金管理和税收筹划,盘活 好存量资产。 3)刀刃向内,严控人力成本和费用支出总量,通过组织内部结构的 优化调整,提高公司效能。 4)严控应收、预付款增长,加强应收款特别是一年以上账期的清理 回收,有效降低坏账风险。 三.公司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2019 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预算 2018 年实际 增减额 增减% 营业收入 1,400,000 1,363,368 36,632 2.7% 营业成本 1,051,263 1,037,731 13,532 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817 11,184 2,633 23.5% 销售费用 77,617 75,755 1,862 2.5% 管理费用 94,492 92,553 1,938 2.1% 研发费用 25,780 25,234 546 2.2% 财务费用 -7,437 -13,552 6,115 45.1% 资产减值损失 13,955 49,467 -35,513 -71.8% 25 其他收益 21,910 23,556 -1,646 -7.0% 投资收益 94,289 166,754 -72,465 -43.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 -36 10,036 27597.8% 营业利润 256,652 275,121 -18,469 -6.7% 营业外收支 -648 -22,414 21,766 97.1% 利润总额 256,003 252,707 3,296 1.3% 所得税费用 43,248 32,190 11,058 34.4% 净利润 212,755 220,517 -7,761 -3.5%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0,000 201,542 -1,542 基本持平 2019 年公司预算营业收入 140 亿元,同比增加 2.7%,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20 亿元,同比基本持平。预算销售费用 7.76 亿元,同比增长 2.5%; 预算管理费用 9.45 亿元,同比增长 2.1%;预算研发费用 2.58 亿元,同比 增长 2.2%;预算财务费用-0.74 亿元,同比增长 45.1%;预算资产减值损 失 1.40 亿元,同比减少 71.8%;预算其他收益 2.19 亿元,同比减少 7.0%; 预算投资收益 9.43 亿元,同比减少 43.5%;预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亿元。 销售费用增长主要系市场推广费用增加等所致;管理费用增长主要 系资产折旧及摊销、项目咨询支出增加等所致;研发费用增长主要系技 术类支出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地产合作项目利息收入减少等 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系 2018 年深圳兆驰、盖娅互娱、Jaunt 等 计提减值准备所致;其他收益减少主要系政府补贴减少等所致;投资收 益减少主要系 2018 年新英体育股权转让及股票出售等所致;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1.0 亿元主要系根据新准则,公司持有的广电网络、歌华有线 等已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四、母公司财务预算指标 2019 年母公司预算营业收入 0.62 亿元,同比基本持平,预算净利润 2.78 亿元,同比减少 11.7%。预算销售费用 0.02 亿元,同比基本持平; 预算管理费用 2.19 亿元,同比减少 2.7%;预算研发费用 1.18 亿元,同比 增长 33.1%,主要系技术类资产折旧和摊销及运维费用增加所致;预算财 26 务费用-0.20 亿元,同比基本持平;预算资产减值损失 0.51 亿元,同比减 少 76.5%;预算投资收益 4.74 亿元,同比减少 26.1%,主要系 2018 年出 售海通证券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2019 年母公司预算支出 3.5 亿元,同比增加 17.3%,其中人力成本 1.57 亿元,同比下降 1%;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等 0.60 亿元,同比增长 46.1%,主要系云计算中心、研究院的技术类资产折旧和摊销及运维费用 增加所致。 2019 年母公司预算投资收益 4.74 亿元,其中理财收益 2.38 亿元, 信投、东方有线等权益法投资收益 1.86 亿元等。 五、公司主要业务单元及重点子公司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2019 年公司预算收入 14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 亿元,主要 业务单元及重点子公司情况如下: 1、百视通技术 预算收入 250,000 万元,同比增长 1%;预算净利润 37,000 万元,同 比增长 6.4%。 2、文广互动 预算收入 39,000 万元,同比增长 5.7%;预算净利润 5,600 万元,同 比增长 0.5%。 3、东方希杰 预算收入 557,328 万元,同比下降 17.4%;预算净利润 35,074 万元, 同比下降 13.1%。收入下降主要系主动停止了低毛利的大宗贸易业务所 致。 4、电视塔板块 预算收入 87,100 万元,同比增长 2%;预算净利润 33,500 万元,同比 基本持平。 27 5、五岸传播 预算收入 24,430 万元,同比下降 30.2%;预算净利润 3,600 万元, 同比下降 6.8%。主要是 2018 年起影视行业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 业务收入与毛利有所下降。 6、尚世影业 预算收入 7,353 万元,同比下降 80.7%;预算净利润 5,046 万元,同 比增长 32.1%。主要是 2018 年起影视行业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 业务收入与毛利有所下降,利润增加来自于处置嘉行传媒 9.5%股权收 益。 7、游戏板块 预算收入 36,929 万元,同比下降 12.3%;预算净利润 7,704 万元(含 盖娅的权益法核算利润),同比增长 225.1%。主要是引进日系成品游戏业 务,主动削减了低毛利的手游联运业务。 8、广告板块 预算收入 26,550 万元,同比增长 9.2%;预算净利润 1,525 万元,同 比增长 139.5%。主要提高整合营销收入比重,提升了毛利水平。 9、地产板块 预算收入 247,513 万元,同比增长 430.2%;预算净利润 25,600 万元, 同比增长 39.3%。2019 年努力完成松南保障房的交付结算,积极做好杨 浦滨江商务楼的出售。 六、公司资本投入预算 (一)2019 年公司非技术类投入预算 4.5 亿元,其中主要是: 1、凯旋路数字电视发射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投入 2.82 亿元。 2、电视塔斜筒电梯续建投入 0.25 亿元。 3、电视塔穹顶改造 0.25 亿元。 4、国会中心园景房等装修改造 0.36 亿元。 28 (二)2019 年公司技术类投入预算 6.53 亿元,其中主要是: 1、东方购物 ERP 重构项目(一期)预算投入 0.60 亿元。 2、人工智能建设二期预算投入 0.20 亿元。 3、普陀区 NGB-W 覆盖网络建设项目续建预算投入 0.41 亿元。 4、智慧虹口物联感知项目预算投入 0.36 亿元。 5、杨浦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一期)3.52 亿元。 以上技术类资本性投入都须经过立项审批和公司技术管理委员会 评估决策等相关审批流程后,才能具体实施。 (三)2019 年主要对外投资预算 为了商业地产业务拓展需要,拟出资 7 亿元,完成对全资子公司上海 东方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该增资事项须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在 本年度内具体实施。 2019 年,公司将围绕聚焦主业发展,布局合适的股权类投资,以稳步 推进公司外延式发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文 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MG)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一、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 年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 100,110 万元, 在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按产品或劳务等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执行率 进一步划分 预计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节目版权采购 23,992 23,918 99.7% 节目收入分成 27,410 1,334 4.9% 采购 商品采购 17,590 8,703 49.5% 无形资产采购 2,278 1,115 48.9% 广告成本 4,518 3,184 70.5% 接受劳务 技术服务 6,956 6,699 96.3% 30 租赁(租入) 租赁服务 8,509 7,817 91.9% 版权销售 35,706 27,757 77.7% 销售 广告收入 6,000 190 3.2% 商品销售 2,625 1,447 55.1% 传输服务 8,940 8,434 94.3% 提供劳务 技术收入 13,712 9,066 66.1% 租赁(租出) 租赁服务 324 446 137.7% 合计 158,560 100,110 63.1% 二、 2019 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按产品或劳务等 2019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进一步划分 预计发生额 节目版权采购与分成 SMG 及其控股公司 36,178 商品采购 SMG 及其控股公司 5,635 采购 无形资产采购 SMG 及其控股公司 1,212 广告成本 SMG 及其控股公司 8,824 技术服务 SMG 及其控股公司 7,676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其他 SMG 及其控股公司 5,901 租赁(租入) 租赁服务 SMG 及其控股公司 9,321 版权销售 SMG 及其控股公司 34,218 销售 广告收入 SMG 及其控股公司 1,213 商品销售 SMG 及其控股公司 2,260 传输服务 SMG 及其控股公司 9,214 提供劳务 技术收入 SMG 及其控股公司 11,917 提供劳务其他 SMG 及其控股公司 9,096 租赁(租出) 租赁服务 SMG 及其控股公司 460 合计 143,125 三、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298 号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及衍生品开发、销售,各 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 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网络 传输,网站运营,现场演艺,演艺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 金融业务),投资管理,文化用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末总资产 6,001,885.50 万元、净资产 4,172,003.84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2,158,164.09 万元、净利润 125,543.36 万元。 四、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 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A、节目版权采购与分成 向SMG及其关联方采购各类节目的新媒体版权,定价依据为向非关 联方节目版权采购的平均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并参照向关联方和非关联 方采购版权在新媒体平台上播放后各自的收视时长定价并分期调整和 结算。向SMG及其关联方分销各类节目的新媒体版权,收入分成依据为向 非关联方节目版权分销的平均水平作为定价基础,分期调整和结算。 B、商品采购 按照向其他非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并且参照 市场上同类或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 C、无形资产采购 32 按照向其他非关联方采购无形资产的平均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并且 参照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价格。 D、技术服务 按照接受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平均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并 且参照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服务的价格。 E、版权销售 向SMG及其关联方出售各类节目的新媒体版权,定价依据为向非关 联方出售的平均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并参照向关联方出售版权和非关联 方出售版权在新媒体平台上播放后各自的收视时长定价并分期调整和 结算。 F、商品销售 按照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并且参照 市场上同类或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 G、传输服务 1)本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2019年度 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利用自身负责经营 管理的电视塔传输天线及相关技术设备为其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 服务,收费标准为由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2019 年度传输费51,903,680元(含税价)。 2)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的《关于2019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上 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利用自身负责经营管理的电视塔传输天线及 相关技术设备为其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由上海文 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度 传输费37,500,000元(含税价)。 H、技术收入 33 按照向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平均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并且 参照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服务的价格。 五、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 是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有 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但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019 年上述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交易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产的 5.1%。 2、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交 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 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 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3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18 年度审计 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东方明珠新媒体 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拟确定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不含差旅费)为【陆佰贰拾贰】万元人民币, 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报酬(不含差旅费)为【壹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在 2018 年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 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 司 2018 年审计工作。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19 年度业务报 酬。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3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升资金使 用和管理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报告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0 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较 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 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三)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有效。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操作落实。 36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理财产品等相关信息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于期限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较低风险投资产品等。 2、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必要时可委托相 关专业机构或外聘人员,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 出研究报告。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 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对理财产品进行日 常管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确保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 有计划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应有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3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3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升募集资 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吸收合并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40 号)核准,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 公司(已更名,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方式,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8,356,45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2.4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25,000,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全部到 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5)第 11395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订了《募 39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与使用。 二、前次董事会授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本公 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2018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披露的公告(临 2018-017、临 2018-043)。 根据董事会、股东会的决议授权,授权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到期均 100%兑付本金,并按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具体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27 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有效。 (四)实施主体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百视通网 40 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文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操作落实。 (六)专户管理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 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七)信息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情况、购买额度、产品期 限和预计收益等。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该等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计划资金使用需求; 41 (3)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含 1 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 资。 3、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必要时可外聘人员、 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 究报告。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 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 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 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 投资回报。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 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4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东方 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融 资需求,2019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等值不超过 300,000 万元 (含等值外币)的担保,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0.62%,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进出口公司”)以及上海东方明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际贸易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等 值外币)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用于进出口公司、国际 贸易公司从事进出口及国内贸易业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贸易项下的进 口信用证、跨境人民币贸易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银行承 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商票保贴、进口保函、进口押汇、出口信用证 打包贷款、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 2、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百视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百视通投资管理”)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3 3、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百视通国际(开曼)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百视通国际开曼”)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对 2019 年度预计新增业务事项提供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 要为保障 2019 年度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设、并购及可能发生的新 增业务。 在 2019 年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续展及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项下发 生的担保事宜,如被担保人系本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原则上只承担所持股份比例相当的担保责任;超出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所持股权比例部分的担保,须由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或被担保人 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在有效期内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 协议,授权有效期自本次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了便于操作,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按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负责落实担保的具体实施工作。 上述担保计划的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 函、备用信用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 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东方明珠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上海东方明珠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 (1)进出口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道 1 号,法定代表人为徐辉。进出口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和代理技术 44 进出口业务轻工业品、化工类、机械及设备、仪器仪表、服装、纺织品、 工艺品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 营、合作生产业务,从事对外经济贸易的咨询服务业务,燃料油、金属 材料及制品的销售,煤炭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限分支经营), 日用百货、厨房用品、卫生洁具、化妆品、箱包、电子产品、母婴用品、 家用电器、珠宝首饰的销售,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核定项目的经营) 的批发,食品流通,各类广告的代理、制作,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进出口公司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进出口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8,394.38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61,489.8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61,489.88 万元);2018 年度,进出口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6,339.72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50.84 万元。 进出口公司由本公司直接投入资金持有 80%股权,并由本公司直接 及间接持有 100%股权的上海东方明珠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入资金 持有 20%股权共同成立,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股权比例 100%。 (2)国际贸易公司注册地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 北路 18 号 606,608 室,法定代表人为徐辉。国际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 为:国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 内贸易代理;区内仓储(危险品除外)及商业性简单加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国际贸易公司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际贸易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5,866.6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 民币 25,552.1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5,552.19 万元);2018 年度,国际贸易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316.7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55.74 万元。 45 国际贸易公司由本公司直接投入资金持有 60%股权,并由本公司直 接及间接持有 100%股权的上海东方明珠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入资 金持有 40%股权共同设立,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股权比例 100%。 2、百视通投资管理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 路 2 号 16 层 01K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峰。百视通投资管理的经营范围 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百视通投资管理的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百视通投资管理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06,776.77 万元,负债 总额为人民币 58,712.8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流动负债总额 为人民币 58,712.84 万元);2018 年度,百视通投资管理实现营业收入 人民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5,497.73 万元。 百视通投资管理由本公司直接投入资金持有 100%股权。 3、百视通国际开曼注册地址在英属开曼群岛,董事会主席为许峰。 百视通国际开曼的经营范围为控股投资管理,管理咨询等。 根据百视通国际开曼的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百视通国际开曼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3,744.94 万元,负债 总额为人民币 1,242.9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流动负债总额 为人民币 1,242.94 万元);2018 年度,百视通国际开曼实现营业收入人 民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1,470.61 万元。 百视通国际开曼由本公司直接持有 100%股权的百视通网络电视技 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入资金持有 100%股权设立,本公司间接持有股权 比例 100%。 46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非控股子公司开 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5 亿元人 民币,占本公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 无逾期担保。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 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4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文 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MG)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与上海 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2019 年度 关联人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预计金额 存款 在关联方存款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600,000.00 贷款 向关联方贷款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20,000.00 其他金融 接受关联方其他金融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 服务 服务 合计 720,100.00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48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 号 3 幢 1 楼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 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 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 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公司和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务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 均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626,050.34 万元, 总负债 523,420.88 万元,总收入 6,270.59 万元,净利润 1,145.33 万 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于 2018 年 4 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要 求如下: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政策执 行;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政策执 行,且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贷款利率;除 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 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均 49 能为公司产生一定的收益,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但不对公司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2019 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交易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5.50%。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 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 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5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智慧运营驱动“文娱+”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未来几年业 务发展和投资布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目前资产和负债情况,确定公 司 2019 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 累计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的 36%。 一、融资方式及其融资额度 公司 2019 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 外币),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企业资产证券 化、境外债,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其 中: (一)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企业资产证券化、境外债,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超短期 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二、融资担保 公司债务融资一般采取无担保方式进行。如有市场业务需求涉及担 51 保业务,将按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决策。 三、融资主体范围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境内、境外控股子公 司)。 四、委托授权 为了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所授权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上述债 务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 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协议、文 件的签署事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或本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 (一)在上述对外债务融资总额内,融资方式及其额度可做适度调 整; (二)授权有效期:自本次 2019 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5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四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离职员工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并注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公司部分参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员工离职,根据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离职员工所持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调整后激励对象授予价格每股 9.31 元进行回购, 回购的股票予以注销并相应进行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47,72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 股本 3,432,730,102 股的 0.0509%,回购资金共需 16,271,273.2 元,为 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 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5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五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 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维护公 司股东利益,公司拟结项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项目,拟终止实施全媒 体云平台项目、扩大电影电视剧制作产能项目、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项 目,并将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1.46 亿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 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 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40 号)核准,公司通过定向增 发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8,356,457 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 32.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25,000,000.00 54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账并存入三个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3951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3月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存储方式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1001505400059600637 46,371,734.51 活期存款 限公司 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 80,000,000.00 理财产品 限公司 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 250,000,000.00 理财产品 限公司 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1900025310903 133,687,889.11 活期存款 限公司 上海分行营业部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CSH02239 300,000,000.00 理财产品 限公司 上海分行营业部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CSH02478 1,600,000,000.00 理财产品 限公司 上海分行营业部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3110299 92,096,406.95 活期存款 限公司 广中路支行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稳进 2 号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理财产品 限公司 广中路支行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稳进 2 号结构性存款 250,000,000.00 理财产品 限公司 广中路支行 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1050166360000001006 1,322,341.41 活期存款 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1050166360000003417 1,281.26 活期存款 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 03002652993 26,289,573.56 活期存款 徐汇支行 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展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633703003662844 27,080,113.12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 市北分行 5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亿元 累计 募集资 调整后 项目剩 序 实际 剩余 项目进 项目名称 金拟投 拟投入 余实施 号 投入 金额 展 入金额 金额 时间 金额 1 全媒体云平台项目 9.86 9.86 3.63 6.23 26 个月 2 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项目 17.00 7.00 5.78 1.22 —— 已完成 3 新媒体购物平台建设项目 2.95 0.00 0.00 0.00 —— 已终止 4 版权在线交易平台项目 2.00 0.22 0.22 0.00 —— 已终止 5 扩大电影电视剧制作产能项目 5.00 10.00 4.85 5.15 26 个月 6 优质版权内容购买项目 20.00 25.00 17.69 7.31 26 个月 7 补充流动资金 17.49 17.49 17.49 0.00 —— 已完成 8 支付东方希杰原有股东现金对价 25.70 25.70 25.70 0.00 —— 已完成 9 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项目 0.00 4.73 1.05 3.68 6 个月 合计 100.00 100.00 76.42 23.58 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新媒体购物平台建设、版权在线交易平台募集资金项目的议 案》,公司变更“新媒体购物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版权在线交 易平台”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建设“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项目”。 (公告编号:临 2016-058)。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媒体云 平台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募集资 金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扩大电影电视剧制作产能募集资金项目的 议案》、《关于变更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关 于变更优质版权内容购买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变更上述募投项目投 资金额、增加实施主体、延长实施周期等。(公告编号:临 2018-022、 临 2018-023、临 2018-024、临 2018-025、临 2018-026)。 56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上述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6.42 亿 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8.57 亿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以及公司全资 子公司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百视通”)。互 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7 亿,在 3 年内发展 3000 万以上互联网电视月活跃用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通过优化用户获 取途径,大量采用与其他合作伙伴合作发展用户的方法,实际投入募集 资金 5.78 亿元发展用户规模 4843.6 万户。 四、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全媒体云平台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文广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简称“文广科技”)、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百视通”)。全媒体云平台项目的投资主要包括:“混合架 构”数据中心、CDN 网络、内容生产与存储、基于大数据的应用服务、 中台体系能力、人工智能能力等相关能力建设。截至 2019 年 3 月末, 全媒体云平台项目实际投入 3.63 亿元。 2、扩大电影电视剧制作产能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 司(简称“尚世影业”)。扩大电影电视剧制作产能项目的实施有望通 过整合资源、充实人才、加强管理等手段,有效提高公司在影视领域的 影响力、资产回报率和股东价值,进一步加强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57 助力整个公司的战略发展。截至 2019 年 3 月末,扩大电影电视剧制作 产能项目实际投入 4.85 亿元。 3、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 展有限公司(简称“文化发展”)。公司将建立跨终端游戏运营平台, 该平台支持主机、互联网电视、PC、手机及平板、AR/VR/MR 等多种终 端设备,从而可以有效地整合上市公司用户资源,实现各种类型的游戏 业务跨平台运营,并发挥游戏与上市公司其他业务之间的联动效应。截 至 2019 年 3 月末,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项目实际投入 1.05 亿元。 (二)拟终止实施原项目的原因 1、终止“全媒体云平台项目”的原因 全媒体云平台项目剩余实施周期为 26 个月,由于技术进步的原因, 原有项目随着云技术演进和业务发展进行相应调整,原有投入方式及模 式随着技术演进和市场变化,缺乏灵活性,未来 26 个月投入 6.23 亿元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终止“扩大电影电视剧制作产能项目”的原因 扩大电影电视剧制作产能项目剩余实施周期为 26 个月,目前影视 行业市场环境变动较大,管控加强,预计在未来 26 个月合规投入 5.15 亿元具有不确定性。 3、终止“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项目”的原因 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项目剩余实施周期为 6 个月,由于市场存在游 戏行业监管加强、游戏版号的申请发放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切性等客观 情况,文化发展预计无法在未来 6 个月投入 3.68 亿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同时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 不确定性加大的情况下,通过增加资金流动性从而控制企业经营风险, 公司拟终止实施上述三个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58 金。公司完成补流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资金实力,有效支持公司的各 项业务发展。 五、本次拟结项、终止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一)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拟结项、终止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共计 21.46 亿元。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将结项、终止上述三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1.46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活动及对外资本性投资,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议案后,将拟结项、终止实施的三 个募投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二)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安排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公告编号:临 2018-017、临 2018-043)。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59 的未到期理财产品合计 25.30 亿元。上述拟结项、终止实施的三个募投 项目专户中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到期后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 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结项、 终止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承诺在本次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 募投项目的实施。 六、本次拟结项、终止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此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积极推动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建设,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 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6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六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本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 [中文全称]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英文全称] Shanghai Oriental [英文全称] Oriental Pearl Group Pearl Group Co., Ltd. Co., Ltd. 61 [英文简称] OPG [英文简称] OPG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2,653.8616万元。 343,273.0102万元。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 (总裁)担任。 事长担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总经 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高级副总裁、总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 编辑、总会计师、副总裁、董事会 认定并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秘书及公司董事会认定并聘任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 技术、内容、模式创新,建立完善 技术、内容、模式创新,打造融合 的新媒体技术服务、市场营销体系, 媒体平台,汇聚多元内容及服务, 服务所有新媒体用户,满足用户需 提供跨终端、多场景的文娱产品和 62 求,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 消费体验,满足用户不断增长的文 视频新媒体,为全体股东、员工和 化娱乐消费需求,为全体股东、员 社会创造价值。 工和社会创造价值。改进和加强党 的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进一步落实文化企业的意识形 态责任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 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 一。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信息、网 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信息、网 络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委托 络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委托 加工、销售、维修、测试及服务, 加工、销售、维修、测试及服务,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 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 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 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 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 台,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 台,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 网络工程、通讯、机电工程设备、 网络工程、通讯、机电工程设备、 多媒体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专业领 多媒体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专业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 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 布、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 布、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 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 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 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 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 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文化广播电 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文化广播电 视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承包 视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承包 及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及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63 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文化 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文化 用品,珠宝首饰,日用百货,工艺 用品,珠宝首饰,日用百货,工艺 美术品,建筑装潢材料批发与零售, 美术品,建筑装潢材料批发与零售, 自有房产租赁,电视塔设施租赁, 自有房产租赁,电视塔设施租赁,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 房地产开发经营,广播电视传播服 房地产开发经营,广播电视传播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务,增值电信业务(详见许可证)。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 2,626,538,61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3,432,730,10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2,626,538,616股,其他 为:普通股3,432,730,102股,其他 种类股0股。 种类股0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购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64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公司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65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 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给职工。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 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应当出席会议,公司总裁(总经理) 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 议。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 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 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 载以下内容: 载以下内容: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 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议的董事、监事、总裁(总经理) 级管理人员姓名;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 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66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及时公开披露。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 第八十一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 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和 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公司总裁 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 (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 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 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 该人负责的合同。 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进行董事选举议案的表决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时,应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在股东大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 67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 中使用。 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人。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 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董事可以由总裁(总经理)或者其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1/2。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 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 事长一名。 董事长一至两名。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68 据需要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内 容编辑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 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69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总经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级副总裁、总编辑、总会计师、副 事项和奖惩事项;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总经理)的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总经理)的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工作; (十六)决定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五)、(六)项情形下收购公 司股票的相关事项; 70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在 大会批准。 一年内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产抵押、委托理财金额达到下列标 财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准之一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净资产 30%的事项。但是,其中涉及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额在 3000 万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10%以上; 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 议上述事项时,需同时应符合《上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1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71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对外投资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参股公 司如发生对公司权益影响金额在5 亿元以上的对外投资应报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或公司 委派的董事方可在该等参股公司的 内部决策机构行使表决权。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 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 事项。 72 但是,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交 易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以上的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需同时应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 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两人。董 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总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公司设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 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总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 经理)、高级副总裁、总编辑、总 认定并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 会计师、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司董事会认定并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73 的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第一百二十七条 总裁(总经理)每 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总经理)对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 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 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 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 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 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 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 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 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 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 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总编辑、 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 总会计师、副总裁等其他高级管理 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 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 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签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各类 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 文件; (九)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 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权;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公司总裁(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 他职权。 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总裁(总经 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 理)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 施。 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 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 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 下列内容: (一) 总裁(总经理) 74 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 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 员; (二)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 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 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 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 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 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 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 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 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 项。 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裁(总经理)可 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 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 总裁(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 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办法由总裁(总经理)与公司之间 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副总经理的任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高级副总 程序按本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裁、总编辑、总会计师、副总裁的 执行。 任免程序按本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 规定执行。 第一百三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 第一百三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 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 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 适用于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 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裁(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事。 在原章程第七章之后新增章程第八章“党建工作”,内容如下: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75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依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共东方明珠新媒 体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共东方明珠新媒 体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坚持党的 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 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 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 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公司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 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纪委书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 的职责,公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的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党务工作 人员。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落实同职级、 同待遇政策。同时设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五十二条 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 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确保党组织有工作条件、有办事经费。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 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 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第一百五十四条 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及经营管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重 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委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拟决策的“三重一大” 事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76 第一百五十六条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 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 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第一百五十七条 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八条 落实监督责任,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 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第一百五十九条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 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及风险防控工作。 第一百六十条 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 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 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第一百六十二条 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章程后续章节及条款编号顺延。 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7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七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百视通新媒体股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明珠新媒体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股东大会议事行为,提高股东大 司”)股东大会议事行为,提高股东 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 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 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 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78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百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东 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 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 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 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 人民法院撤销。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 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 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 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四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四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决权。 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79 权。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8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八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 2018 年新颁布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 和奖惩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该 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 (十六)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并予以充分披露;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决定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81 (三)、(五)、(六)项情形下收购公 司股票的相关事项; (十七)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六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 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连选连任。 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原第二十八条后增加六项条款,后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 续章节、条款相应顺延。 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 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 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82 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第三十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投资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参股公司如发生对公司权益影 响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对外投资应 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公司或公司委派的董事方可在该等 参股公司的内部决策机构行使表决 权。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 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 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三十二条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 83 助”“委托理财”等交易时,应当 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 易类别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 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达到本条规定 标准的,适用本条规定。已经按照 本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 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三十三条 公司进行“提供担保” “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 之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交 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 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适用本条规定。已经按照本条规定 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 累计计算范围。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期末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 交易。 84 (三)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 应当以公司的出资额作为交易金 额,适用本条(一)、(二)的规 定。 (四)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 托理财”等关联交易时,应当以发 生额作为披露的计算标准,并按交 易类别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 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达到本条 (一)、(二)规定标准的,分别 适用以上各条的规定。 已经按照本条履行相关义务的,不 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五)进行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关 联交易时,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并 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 则,分别适用本条(一)、(二) 的规定: (1)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2)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 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 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 权控制关系,以及由同一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85 已经按照本条(一)、(二)履行 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 计算范围。 “第八章附则”增加四条款项,后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中,“以上”、 续条款相应顺延。 “以内”包括本数,“超过”、“少 于低于”、“以下”不含本数。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第二十九条所 称“交易”包括以下事项:(1)购 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 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 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 括在内);(2)对外投资(含委托 理财、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 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 入或租出资产;(6)委托或者受托 管理资产和业务;(7)赠与或者受 赠资产;(8)债权、债务重组;(9)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10)转让或 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11)相 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第三十四条所 称“关联交易”包括以下事项:(1) 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交易事项;(2) 86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3)销 售产品、商品;(4)提供或者接受 劳务;(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6)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7)与 关联人共同投资;(8)其他通过约 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 项。 第五十条 本规则未定义的用语的 含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有关业务规则确定。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8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九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 2018 年新颁布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 第四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 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起诉讼; 人员提起诉讼; 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 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 权: 权: (四)当董事、总经理与公司发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生诉讼时,可以由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发生诉讼时,可以由股东大 委托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与董 会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 88 事、经理进行诉讼。 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诉讼。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8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其中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曾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曾 具备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 具备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 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 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 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的人 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的人士。 士。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 内容编辑、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 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 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 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 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 90 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9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一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 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的有关规定,现提名下列七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王建军女士、刘晓峰先生、张炜先生、陈雨人先生、钟璟女士、 徐辉先生、黄凯先生(简历附后)。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9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一之附件 王建军女士简历 王建军女士,中国国籍,1961 年 11 月出生,1980 年 12 月参加工 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编辑。现任上海广播电视 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0 年 9 月起任上海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14 年 3 月起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集团常务副总裁。2014 年 12 月起任上海广播电视台台长、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 裁。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2015 年 6 月起任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1 月起公司更名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10 月起 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93 刘晓峰先生简历 刘晓峰先生,中国国籍,1970 年 7 月出生,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裁。历任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上海久事 公司法律顾问室企业法律顾问,上海申铁投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上海 久事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经理(曾挂职任市国资委改革重组处副处 长)、资产经营部经理,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久事置业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6 年 7 月起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94 张炜先生简历 张炜先生,中国国籍,1970 年 11 月出生,1992 年 12 月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现任上 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东方明珠 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04 年 11 月起先后任 上海市广播影视信息网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副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 记,2009 年 7 月起先后兼任上海市文广局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处副处长、 调研员、处长、电影处处长。2016 年 4 月起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 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17 年 1 月起公司更名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 限公司)。 95 陈雨人先生简历 陈雨人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 1 月出生,1984 年 7 月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一级编辑。现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 司互联网节目中心主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上海 新沪中学教师,上海长风中学教师,上海行知艺术师范学校教师,上海 东方电视台节目中心编导、副主任,上海东方电视台音乐频道副总监(主 持工作),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东方电影频道总监,《每周广播电视》报社 总编辑、总经理,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艺术人文中心主任,上海 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艺术人文中心总监,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 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编室主任,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 公司总编辑,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艺术总监。2015 年 12 月 起任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起公司更名为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96 钟璟女士简历 钟璟女士,中国国籍,1976 年 2 月出生,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现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 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上海有线电视台财 务部、上海电视台计划财务部、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计划财务部担任 成本管理员。2003 年 5 月起历任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计划财务部主任 助理、副主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 部主任,上海东方盛典传媒有限公司(筹建名,后正式名为上海东方娱 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 司演艺中心总经理,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演艺中心总经理,上海文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15 年 5 月起先后兼任上海市演艺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演艺中心总经理、 上海爱乐乐团团长、上海市演出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5 月起任上海 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97 徐辉先生简历 徐辉先生,中国国籍,1962 年 10 月出生,1982 年 10 月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徐辉先生现任东方明珠新媒 体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历任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 理、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主 任、总经理,上海东方绿舟度假村总经理,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 事长、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东方希杰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裁,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文化娱乐 旅游事业群党委书记、总裁、视频购物及电子商务事业群总裁。 98 黄凯先生简历 黄凯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4 年 5 月 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5 年 5 月兼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记者 站站长。2018 年 5 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9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二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 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的有关规定,现提名下列四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沈向洋先生、陈世敏先生、蒋耀先生、沈建光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 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10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二之附件 沈向洋先生简历 沈向洋先生,中国香港,1966 年 10 月出生,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 机学院机器人专业博士学位。国际计算机协会院士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协 会院士微软亚洲研究院创始人之一。 现任微软全球执行副总裁,主管微软技术与研发部门,并主要负责 推动公司中长期总体技术战略、策略以及前瞻性研究与开发工作。他负 责管理全球领先的计算机科学研究机构微软研究院,及其与微软全体工 程师团队的整合。沈向洋博士同时还负责微软可信计算部门和技术策略 部门的管理工作。曾任微软亚洲研究院院长兼首席科学家。2017 年 2 月 8 日,沈向洋当选美国工程院院士。 2015 年 6 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微软 全球资深副总裁,微软亚洲研究院院长。 101 陈世敏先生简历 陈世敏先生,美国国籍,1958 年 7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美国注册 管理会计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案例中心主任,兼任 赛晶电力电子集团(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银城国际控股(香港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信托独 立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1 月 16 日辞任)。 海蓝控股(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 31 日辞任),2015 年 6 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香港理工大学 副教授、会计金融学院副主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副教务 长、MBA 主任。曾在上海财经大学、香港岭南大学、美国克莱林大学 ( Clarion University )、 美 国 路 易 斯 安 那 大 学 ( University of Louisiana)任教。 102 蒋耀先生简历 蒋耀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 10 月生,浙江东阳人,中共党员, 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和工程博士,1982 年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曾 在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习经济与行政管理课程。历任上海市仪电控股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董事,上海城投(集 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党委书记,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103 沈建光先生简历 沈建光先生,中国香港,1971 年 3 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 济系学士,赫尔辛基大学(University of Helsinki) 经济学硕士及博 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 经济系博士后。现任职务:京东数字科技 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曾任欧洲央行资深经济学家、国际货币基金组 织和芬兰央行经济学家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全球和中国经济学家; 曾任国际经合组织顾问和中国人民银行访问学者,是经合组织 02 年专 著《中国和世界经济》作者之一;FT 中文网、财经、财新、上海证券报 和经济观察报等中文主流媒体专栏作家,经常受邀到彭博、路透、CNBC、 NHK、CCTV、凤凰卫视采访;2011 年度美国《机构投资者》A 股分析师 排名下经济与策略分类第一名;2011 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CFV)年度机 构首席经济学家称号;2011 第一财经首席经济学家调研最佳预测排名第 一名。 10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三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九届拟任董事薪酬方案: 股东代表董事(拟任):王建军女士、刘晓峰先生、张炜先生、陈 雨人先生、钟璟女士不在公司领薪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内部董事(拟任):徐辉先生、黄凯先生,按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 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拟任):沈向洋先生、陈世敏先生、蒋耀先生、沈建光 先生,每位每会计年度领取董事津贴人民币 18 万元(含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10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四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 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选举滕俊杰 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10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四之附件 滕俊杰先生简历 滕俊杰先生,中国国籍,1957 年 10 月出生,1976 年 2 月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国家一级导演。现任上海文化广 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历任上海电视台制作部摄像科副科长、文艺部编导,上海东方电视 台节目部副主任、节目中心副主任、文艺部主任,上海卫星电视中心节 目部主任,任上海电视台副台长期间先后兼任小荧星文化艺术学校校 长、文艺节目中心主任、上海东方电视台文艺频道总监、主编、党总支 副书记,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副总裁,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上海 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艺术总监,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10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五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 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选举周忠惠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10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五之附件 周忠惠先生简历 周忠惠先生,中国国籍,1947 年 8 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外 部监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 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评估师协会咨询委员,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349)独立非执行董事,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52)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上证所证券代码:601601,联交所证券代码:02601)独立非 执行董事,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上海财经 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香港鑫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资深 合伙人,证监会首席会计师,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吉祥航空 (证券代码:603885)独立董事,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637)独立董事。 10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六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九届拟任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股东代表监事(拟任):滕俊杰先生,不在公司领薪亦不领取监事 津贴; 职工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公司 所任职务及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外部监事(拟任):周忠惠先生,每会计年度领取监事津贴人民币 18 万元(含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11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七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 董事会之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的工作中,充分 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 2018 年工作中,我们积极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 下: 沈向洋先生,中国香港,1966 年 10 月出生,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 111 机学院机器人专业博士学位。现任微软全球执行副总裁,主管微软技术 与研发部门,并主要负责推动公司中长期总体技术战略、策略以及前瞻 性研究与开发工作。2015 年 6 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微软全球资深副总裁,微软亚洲研究院院长。 金宇先生,中国国籍,1974 年 6 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 理专业硕士学位。现任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负责科技方 向投研工作。前百度战略副总裁,负责公司关键战略布局、战略方向规 划与监督执行,对业务发展策略提供指导和支持,向 CEO 汇报工作。入 职百度前,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 10 年,任研究部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6 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世敏先生,美国国籍,1958 年 7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美国注册 管理会计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案例中心主任,兼任 赛晶电力电子集团(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银城国际控股(香港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信托独 立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1 月 16 日辞任)。 海蓝控股(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 31 日辞任),2015 年 6 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香港理工大学 副教授、会计金融学院副主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副教务 长、MBA 主任。曾在上海财经大学、香港岭南大学、美国克莱林大学 ( Clarion University )、 美 国 路 易 斯 安 那 大 学 ( University of Louisiana)任教。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2018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1 次。我们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动 112 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会议。我们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 行使职权,并在会前充分了解议案情况,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 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认真审议上会 议案,并对重大投资、利润分配等议案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 表决等均符合法定要求。 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第八届独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沈向洋 9 9 0 0 否 金宇 9 9 0 0 否 陈世敏 9 9 0 0 否 2018 年,我们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 责,召集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我们运用 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在审议及决策重大投资、选聘审计机构等重大事 项时发挥了应尽职责,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 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 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董事会对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我们认为 2018 年发生 113 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为东方明珠进出口公司以及东方明珠国际贸易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计划的议案》、《关于为百视通投资管理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关于为百视通国际(开曼)公司或其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批准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进出口有限公 司、上海东方明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百视通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百视通国际(开曼)有限公司 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 控。该等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本次批准担保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2018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审核,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 114 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全媒体云平台 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募集资金项目 的议案》、《关于变更扩大电影电视剧制作产能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优质 版权内容购买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我们经过认真核查,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有利于满足公司的业务发 展需要,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对于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 和业务理论知识以及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高管的薪酬及奖金评定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的年度经营目标、财务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 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公司实际经营指标相吻合,有利于强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符合投资 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115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 议,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为进一步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我们针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 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 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我们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 116 要求,督促并指导公司建立了内控领导及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 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 根据审计师的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内容编辑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业委员会 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 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 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 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 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 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 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在 2018 年里,我们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 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 况进行了解;通过当面、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在年报编制期间,我们认真听取公司经营 层对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汇报; 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就审计安排与进度等进行沟通、商定,及时沟通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 117 工作,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我们力求勤勉尽责,在工作 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 范关联交易、规范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规范投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 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19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我们将加强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向洋、金宇、陈世敏 2019 年 6 月 26 日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