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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19-04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2019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
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
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19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9 年半年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19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
对 2018 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31 元/股调
整为 9.04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