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东方明珠 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明珠”)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高管薪酬标准调整建议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高管薪酬标准调整建议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 司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制 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高管薪酬标准 调整建议方案。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向洋、陈世敏、蒋耀、沈建光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