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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1-00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秦投资”)持有
南京复地明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地明珠”)34%股权。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商
城”)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复城润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
珠 66%股权。
     南京复地明珠拟收购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复地北苑”)100%股权,复地北苑的核心资产为其全资子公司南
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邑置业”)持有的南京市玄武区
红山街道黑墨营 101 号南地块。收购完成后,南京复地明珠通过持有
复地北苑 100%股权,间接持有复邑置业 100%股权,并开发南京市黑
墨营 101 号南地块项目。
     为支持南京复地明珠项目开发建设,南京复地明珠各股东拟按
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南京复地明珠的全资孙公司复邑置业提供股
东借款。其中公司拟向复邑置业提供人民币 11.22 亿元的股东借款,
期限 36 个月,以实际划款日为准,借款利率 8%/年。



                               1
    2、 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珠 34%股权,南京复地明珠为公司的联
营企业,与上市公司是关联关系。
    完成收购后,南京复地明珠穿透持有复邑置业 100%股权。
    本次上市公司向复邑置业提供等比例股东借款构成关联交易,该
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
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 0。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存在资金风险,公司将派驻管理
人员和财务人员,加强地产项目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参股公司地产
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进展,控制资金风险。


   一、 股东借款事项概述
    1、交易概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东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秦投资”)持有南京复地明珠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地明珠”)34%股权。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商城”)
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复城润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珠 66%
股权。
    南京复地明珠拟收购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复地北苑”)100%股权,复地北苑的核心资产为其全资子公司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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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邑置业”)持有的南京市玄武区红
山街道黑墨营 101 号南地块。收购完成后,南京复地明珠通过持有复
地北苑 100%股权,间接持有复邑置业 100%股权,并开发南京市黑墨
营 101 号南地块项目。
    为支持南京复地明珠项目开发建设,南京复地明珠各股东拟按持
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南京复地明珠的全资孙公司复邑置业提供股东
借款。其中公司拟向复邑置业提供人民币 11.22 亿元的股东借款,期
限 36 个月,以实际划款日为准,借款利率 8%/年。
    2、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珠 34%股权,南京复地明珠为公司的联营
企业,与上市公司是关联关系。
    完成收购后,南京复地明珠穿透持有复邑置业 100%股权。
    本次上市公司向复邑置业提供等比例股东借款构成关联交易,该
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二、 股权转让主要情况
    依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20〕第 1454 号):
    评估前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
619,013,972.91 元,负债账面值为 619,010,000.00 元,所有者权益
账面值为 3,972.91 元。
    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结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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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评估,以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
的前提下,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
619,022,420.22 元,负债评估值为 619,010,000.00 元,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值为 12,420.22 元。评估增值 8,447.31 元,增值率
212.62%。
    复地北苑的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复地北苑 100%股权转让给南京复
地明珠,转让价格人民币 12,420.22 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三、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珠 34%股权,南京复地明珠为公司的联营
企业,与上市公司是关联关系。完成收购后,南京复地明珠穿透持有
复邑置业 100%股权。本次上市公司向复邑置业提供等比例股东借款
构成关联交易。


                              4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 5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飞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复邑置业有
限公司 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1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资产合计                              2,752,469,376.99
      负债合计                             2,752,460,00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376.31
                                    2020 年 7-11 月份
                 项目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9,376.31
      净利润                                       9,376.31



    四、股东借款的主要内容
    1、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
    2、股东借款额度及期限:借款额度人民币 11.22 亿元,借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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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 8%/年,借款期限 36 个月,自实际划款日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地产项
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2、参股公司所有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股东借款公平对等。
    3、参股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
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防范措施
    参股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提供股东借
款的同时,将在参股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加强对参股公司
地产项目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参股公司地产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和
项目建设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书,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所
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
    2、参股公司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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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借款公平、对等;
    3、参股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参股公
司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备查文件:
    1、《关于南京黑墨营 101 号南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2、《借款协议》;
    3、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
字〔2020〕第 1454 号);
    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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