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1-00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秦投资”)持有
南京复地明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地明珠”)34%股权。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商
城”)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复城润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
珠 66%股权。
南京复地明珠拟收购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复地北苑”)100%股权,复地北苑的核心资产为其全资子公司南
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邑置业”)持有的南京市玄武区
红山街道黑墨营 101 号南地块。收购完成后,南京复地明珠通过持有
复地北苑 100%股权,间接持有复邑置业 100%股权,并开发南京市黑
墨营 101 号南地块项目。
为支持南京复地明珠项目开发建设,南京复地明珠各股东拟按
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南京复地明珠的全资孙公司复邑置业提供股
东借款。其中公司拟向复邑置业提供人民币 11.22 亿元的股东借款,
期限 36 个月,以实际划款日为准,借款利率 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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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珠 34%股权,南京复地明珠为公司的联
营企业,与上市公司是关联关系。
完成收购后,南京复地明珠穿透持有复邑置业 100%股权。
本次上市公司向复邑置业提供等比例股东借款构成关联交易,该
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
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 0。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存在资金风险,公司将派驻管理
人员和财务人员,加强地产项目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参股公司地产
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进展,控制资金风险。
一、 股东借款事项概述
1、交易概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东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秦投资”)持有南京复地明珠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地明珠”)34%股权。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商城”)
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复城润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珠 66%
股权。
南京复地明珠拟收购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复地北苑”)100%股权,复地北苑的核心资产为其全资子公司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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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邑置业”)持有的南京市玄武区红
山街道黑墨营 101 号南地块。收购完成后,南京复地明珠通过持有复
地北苑 100%股权,间接持有复邑置业 100%股权,并开发南京市黑墨
营 101 号南地块项目。
为支持南京复地明珠项目开发建设,南京复地明珠各股东拟按持
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南京复地明珠的全资孙公司复邑置业提供股东
借款。其中公司拟向复邑置业提供人民币 11.22 亿元的股东借款,期
限 36 个月,以实际划款日为准,借款利率 8%/年。
2、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珠 34%股权,南京复地明珠为公司的联营
企业,与上市公司是关联关系。
完成收购后,南京复地明珠穿透持有复邑置业 100%股权。
本次上市公司向复邑置业提供等比例股东借款构成关联交易,该
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二、 股权转让主要情况
依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20〕第 1454 号):
评估前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
619,013,972.91 元,负债账面值为 619,010,000.00 元,所有者权益
账面值为 3,972.91 元。
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结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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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估,以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
的前提下,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
619,022,420.22 元,负债评估值为 619,010,000.00 元,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值为 12,420.22 元。评估增值 8,447.31 元,增值率
212.62%。
复地北苑的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复地北苑 100%股权转让给南京复
地明珠,转让价格人民币 12,420.22 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三、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珠 34%股权,南京复地明珠为公司的联营
企业,与上市公司是关联关系。完成收购后,南京复地明珠穿透持有
复邑置业 100%股权。本次上市公司向复邑置业提供等比例股东借款
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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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 5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飞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复邑置业有
限公司 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1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资产合计 2,752,469,376.99
负债合计 2,752,460,00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376.31
2020 年 7-11 月份
项目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9,376.31
净利润 9,376.31
四、股东借款的主要内容
1、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
2、股东借款额度及期限:借款额度人民币 11.22 亿元,借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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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 8%/年,借款期限 36 个月,自实际划款日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地产项
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2、参股公司所有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股东借款公平对等。
3、参股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
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防范措施
参股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提供股东借
款的同时,将在参股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加强对参股公司
地产项目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参股公司地产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和
项目建设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书,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所
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
2、参股公司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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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借款公平、对等;
3、参股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参股公
司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备查文件:
1、《关于南京黑墨营 101 号南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2、《借款协议》;
3、上海复地北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
字〔2020〕第 1454 号);
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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