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1-0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东方明珠
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明珠”)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所
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
2、参股公司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股东
借款公平、对等;
3、参股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参股公
司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向洋、陈世敏、蒋耀、沈建光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