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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2-2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东方明珠
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明珠”)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在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可持续发展较为认
可的基础上做出的。回购股份的实施,可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拟通过自有资金筹集,资金总额相
对公司资产规模较小。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盈利
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
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
和可行性。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
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项。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向洋、陈世敏、蒋耀、沈建光
                                            2021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