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东方明珠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1-03-04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
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2 月 26 日,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东方明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2 月
26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
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占公司总股
序号 股东名册 持股数量(股)
本的比例(%)
1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1,569,830,431 45.98
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25,909,025 3.69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7,817,346 1.99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589,930 1.45
交银文化(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5 39,685,540 1.16
业(有限合伙)
1/2
6 上海久事体育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2,551,658 0.66
7 潘秀琴 20,688,061 0.61
8 上海国际影视节中心 19,271,465 0.5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
9 18,556,739 0.54
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0 17,237,200 0.50
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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