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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5-0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东方明珠
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明珠”)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名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
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因此,同意提名宋炯明先生、王磊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苏锡嘉先生、陈清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审议的拟任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
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向洋、陈世敏、蒋耀、沈建光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