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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5-1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13:30 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六楼第三放映厅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听取各项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0 年度审计报酬的
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1、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4、关于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15、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16、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三、推选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投票表决。
五、股东代表发言。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
                           目       录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三、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 10

议案四、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1

议案五、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1

议案六、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3

议案七、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29

议案八、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0 年度审计报

酬的议案.................................................... 35

议案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6

议案十、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39

议案十一、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2

议案十二、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 47

议案十三、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48

议案十四、关于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 50

议案十五、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1

议案十六、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3

议案十七、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 61


                                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度,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具体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3,3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7.2%,
同比下降18.9%;实现利润总额197,9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2.2%,同
比下降2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2,0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8.1%,同比下降19.7%。
    2020年东方明珠基于BesTV+流媒体战略,与SMG共同构建“B+会员”
服务体系,真正实现对产业板块中多品类服务的资源共享、权益互通、
统分协同、交叉赋能等,并与在线新经济充分结合,打造全方位的“品
质生活”服务体系,顺应中国社会消费整体升级转型的大趋势,满足广
大用户不断增长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
    公司蝉联“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及“上海百强企业”,并连续9
年入选中国“文化企业30强”。

                               4
    2020年,公司董事会加强三会建设,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
完善,建立协同高效的管理体系及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推进公司经营、
团队建设,支持公司的战略推进和业务拓展。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履职情况
    为了满足监管的严格要求和夯实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公司董
事会不断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开展上市公司治理培训,修订公
司章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基本制度,进一步细致规
范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3 次以及内容编辑委员会会议 2 次。召集年度股东大会 1 次。各位股东
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制度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和履行职责,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公司定期报
告、战略规划、投资安排、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做出审议与决策,勤勉
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在独立性、董监高行为规范、重大事项决策、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切实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规范性运作要求,并不断探索、丰富和完善符合自身
实际的运作模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拟转让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事项;
    2、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参与国网公司发起设立的事项;
    3、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2019 年年度
                                 5
报告、2019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 22 项事项;
    4、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9 年高管绩效考核和年终奖分配建议方案(审定后)、
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
    5、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聘任公司总裁、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事项;
    6、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制定《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
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的风险防范制度》、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
    7、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高管薪酬标准调整建议方案的事项;
    8、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裁的事项;
    9、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能够不受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核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
金占用、内部控制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内容编辑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6
认真、尽责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公司的发展战略、
财务情况、高管薪酬、投资项目等事项分别进行决策,运作规范,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5个议案,全体
监事均出席会议,并列席和参加了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
会成员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以诚实、守信、尽职为原则对各项审议事
项均发表了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等方式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8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要求,认真审阅了全年的定期报告。
    监事会在审议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
定,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全年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
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
见。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按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一直认真履行在重大
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各位股东: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1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受公司经营班子委托,向各位股东报告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 年,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市场环境,公司主动应变,采取多种有
效措施,基本完成了全年财务指标。2020 年经营管理工作的主要亮点是:
    1、稳岗复业,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两手抓
    2020 年,公司主动作为,调整经营策略,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
岗复业,保证了全年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基本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全年
缴纳各类税金逾 11 亿元,体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担当。
    2、成本费用管控
    2020 年如剔除东方有线并表影响后,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同比分别
减少 12.84%和 12.40%,其中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 40%以上。
    3、疫情防控优惠政策的争取
    2020 年公司争取到社保优惠约 1.76 亿元,有效缓解了疫情防控常态
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4、盘活存量资产
    杨浦滨江 2 号楼的出售、数字研发和东方富联的股权出让,以及部
分金融资产的价值变现,助力 2020 年度公司业绩。

                                11
    5、财务管理成效
    2020 年公司资金归集率和资金管理收益均完成良好,全年逾期应收
账款回收效果明显,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得到了积极控制。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3,335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77.2%,
同比下降 18.9%;实现利润总额 197,949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2.2%,
同比下降 2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62,096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的 108.1%,同比下降 19.7%。


    一、2020 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

营业收入               1,003,335        1,236,545   -233,210       -18.9%

营业成本                660,112          944,784    -284,673       -30.1%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935            7,519     24,417         324.7%

销售费用                81,118           76,959      4,159          5.4%

管理费用                98,308           91,330      6,978          7.6%

研发费用                28,638           22,571      6,067         26.9%

财务费用                -10,541          -8,628     -1,913         -22.2%

加:其他收益            19,891           16,877      3,014         17.9%

    投资收益            83,058           218,395    -135,338       -62.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173           2,505     -13,677       -546.1%

    信用减值损失        3,205            -16,555    19,760        -119.4%

    资产减值损失        -8,859           -62,718    53,858         -85.9%

    资产处置收益        4,108              230       3,878        1685.4%

营业利润                203,995          260,744    -56,749        -21.8%

营业外收支              -6,046           -3,979     -2,067         -52.0%

利润总额                197,949          256,765    -58,816        -22.9%


                                   12
所得税费用                     41,837            36,239               5,598         15.4%

净利润                        156,112            220,526             -64,414       -29.2%

持续经营净利润                156,112            220,526             -64,414       -29.2%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62,096            201,983             -39,886       -19.7%

少数股东损益                   -5,984            18,543              -24,528       -132.3%

每股收益(元/股)                 0.47              0.59               -0.1168       -1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444%            6.9253%             减少 1.3809 个百分点




                            2020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实际           2020 年预算                完成率%

         营业收入              1,003,335                1,300,064               77.2%

         利润总额               197,949                  193,659               102.2%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62,096                  150,007               108.1%




    (一)主营业务基本稳定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一、媒体网络                557,788              56.1%             116,559        20.90%

1.IPTV                      164,199              16.5%              74,742        45.52%

2.互联网电视                12,170               1.2%               -2,047        -16.82%

3.有线数字付费电视          25,506               2.6%               6,205         24.33%

4.有线电视                  317,659              31.9%              25,270         7.96%

5.广告                       9,047               0.9%               3,249         35.91%

6.其他渠道                  29,206               2.9%               9,140         31.30%

二、影视互娱                81,867               8.2%               14,618        17.86%

1.影视                      54,284               5.5%               12,456        22.95%


                                            13
2.游戏                13,745          1.4%     1,063      7.74%

3.其他业务            13,838          1.4%     1,098      7.93%

三、视频购物         107,134         10.8%    89,867      83.88%

四、文旅消费         246,027         24.7%    120,368     48.92%

五、投资管理          2,227           0.2%     1,000      44.93%

         合   计     995,043         100.0%   342,412     34.41%

    2020 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95,043 万元,同比减少 227,381 万
元,降幅 18.60%,业务毛利 342,412 万元,同比增长 18.79%。主要业务板
块完成情况如下:
    1、媒体网络
    2020 年媒体网络业务实现收入 557,788 万元,同比增长 39.78%,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56.1%,业务毛利 116,559 万元,同比增长 24.25%,毛
利率 20.90%,同比减少 2.61 个百分点。东方有线 2019 年 10 月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致媒体网络业务收入与成本同比增加。其中:
    1)IPTV 收入 164,199 万元,同比下降 16.66%,业务毛利 74,742 万元,
同比增加 24.19%,业务毛利率 45.52%,同比增加 14.97 个百分点。主要
系疫情导致院线电影版权及分账成本同比减少,毛利率上升。
    2)互联网电视收入 12,170 万元,同比下降 46.54%,业务毛利-2,047
万元,同比增长 79.58%,业务毛利率-16.82%,同比增加 27.21 个百分点,
受收入准则转换影响,收入与成本同比下降,毛利率上升。
    3)有线数字付费电视收入 25,506 万元,同比下降 21.96%,业务毛利
6,205 万元,同比减少 47.69%,毛利率 24.33%,同比减少 11.96 个百分点。
    4)有线电视业务收入 317,659 万元,业务毛利 25,270 万元,毛利率
7.96%。2019 年 10 月起东方有线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致业务收入与
成本同比增加。
    5)广告业务收入 9,047 万元,同比下降 53.32%,业务毛利 3,249 万元,
同比减少 43.94%,毛利率 35.91%,同比增加 6.01 个百分点。2020 年受疫
                                14
情因素及新收入准则实施影响,收入与成本同比下降,毛利率上升。
    6)媒体网络其他渠道业务收入 29,206 万元,同比增长 29.82%,业务
毛利 9,140 万元,同比增加 48.07%,毛利率 31.30%,同比增加 3.86 个百
分点。
    2、影视互娱
    2020 年公司影视互娱业务实现收入 81,867 万元,同比增加 25.05%,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8.2%,业务毛利 14,618 万元,同比增加 1878.92%,
业务毛利率 17.86%,同比增加 16.73 个百分点。
    1)影视业务收入 54,284 万元,同比增加 74.91%,业务毛利 12,456
万元,同比增加 4353.91%,毛利率 22.95%,同比增加 22.05 个百分点。
2020 年,《青春抛物线》、《极限挑战 6》和《宝藏行》等节目发行提升
了业务毛利。
    2)游戏业务收入 13,745 万元,同比下降 20.59%,业务毛利 1,063 万
元,同比增加 149.25%,毛利率 7.74%,同比增加 20.21 个百分点。2020
年,PC 端游戏业务增长,毛利率较高。
    3)影视互娱其他业务收入 13,838 万元,同比下降 19.18%,业务毛利
1,098 万元,同比下降 58.06%,毛利率 7.93%,同比下降 7.36 个百分点。
    3、视频购物
    2020 年公司视频购物业务实现收入 107,134 万元,同比下降 80.97%,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10.8%,业务毛利 89,867 万元,同比下降 15.01%,业
务毛利率 83.88%,同比增加 65.10 个百分点。受疫情防控影响以及新收
入准则的实施,视频购物收入确认同比大幅下降。
    4、文旅消费
    2020 年公司文旅消费业务实现收入 246,027 万元,同比增加 28.08%,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4.7%,业务毛利 120,368 万元,同比增加 39.36%,
业务毛利率 48.92%,同比增加 3.96 个百分点。疫情防控常态化对公司观
                               15
光、住宿、会议和餐饮等业务影响很大,公司主动盘活存量资产,出售了
杨浦滨江 2 号楼,缓解了疫情防控带来的不利影响。
    5、投资管理
    2020 年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实现收入 2,227 万元,同比减少 17.76%,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0.2%,业务毛利 1,000 万元,同比减少 37.26%,业务
毛利率 44.93%,同比减少 13.96 个百分点。


    (二)成本费用严格控制
                                                                         单位:万元
                                                                     同比增   同比增加
  项目     2020 年实际   2020 年预算额   预算完成率%   2019 年实际
                                                                       加额     率%

销售费用     81,118         91,442         88.7%         76,959      4,159     5.4%

管理费用     98,308        111,081         88.5%         91,330      6,978     7.6%

研发费用     28,638         28,089         102.0%        22,571      6,067     26.9%

财务费用    -10,541         -9,474         111.3%        -8,628      -1,913   -22.2%

    1、销售费用 81,118 万元,完成预算进度的 88.7%,同比增加 4,159
万元,增幅 5.4%,如剔除东方有线并表影响后,同比减少 12.40%,主要系
报告期内人工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 98,308 万元,完成预算进度的 88.5%,同比增加 6,978
万元,增幅 7.6%,如剔除东方有线并表影响,同比减少 12.84%,主要系报
告期内人工成本及折旧同比减少所致。
    3、研发费用 28,638 万元,完成预算进度的 102.0%,同比增加 6,607
万元,增幅 26.9%,如剔除东方有线并表影响,同比增加 17.18%,主要系
报告期内折旧摊销及物料消耗同比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10,541 万元,同比减少 1,913 万元,如剔除东方有线并
表影响,同比减少 2,959.25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所
致。
                                           16
    (三)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2020 年公司取得各类投资收益 83,058 万元,同比减少 135,338 万元,
主要系 2019 年度确认了对东方有线股权投资增值收益 11.31 亿元。2020
年度投资收益主要有: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4,578.43 万元。
    2、理财收益 27,800.26 万元。
    3、数字电视和东方富联等股权处置收益 24,952.80 万元。
    (四)资本投入情况
    1、固定资产投入情况
    2020 年固定资产主要投入是东方明珠凯旋中心投入 3.47 亿元、530
专网升级扩容改造项目投入 0.88 亿元及数字电视杨浦区智慧城市基础
设施租赁(一期)投入 0.17 亿元等。
    2、股权投入情况
    1)公司以现金 5 亿元出资,参与发起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截至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0.3721%股权。
    2)公司拟出资 45,500 万元,与电科软信、中电海康、太极股份共同
出资设立中电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5%,2020 年实际出资 23,205
万元。
    3)公司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5,069.5652 万
元参与上海幻维数码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幻维数码”)增资扩股,
投资后持有增资后幻维数码出资额 342.3984 万元,占增资后幻维数码注
册资本的 8%。
    4)公司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国际交流公司拟出资 1,800 万元,与上
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运营管理公司成立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文化发展有
限公司,持股 60%,2020 年实际出资 1,500 万元。


                               17
               二、资产负债概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期   2020 年期                                    2020 年期   2020 年期
    项 目                                  增减额             项 目                                 增减额
                      末          初                                           末          初

   流动资产        2,456,671   2,546,636   -89,965           流动负债        797,212     960,328    -163,116

 其中:货币资金      775,749     836,957    -61,208         其中:短期负债      2,002      20,987     -18,985
应收票据及应收                                             应付票据及应付
                    207,405     209,181     -1,776                           313,365     375,449    -62,085
     账款                                                       账款

     存货           340,549     410,911    -70,362           预收款项         8,178       7,392       786

 其他流动资产       53,654      61,481      -7,828           合同负债        219,726     247,838    -28,112

  非流动资产       1,949,216   1,967,195   -17,979          非流动负债       117,699     102,202     15,497
其中: 长期投资

(含债权投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    852,212     746,388    105,824           负债合计        914,911    1,062,530   -147,619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的
 投资性房地产       68,085      14,766      53,318                          2,957,310   2,919,205    38,105
                                                             所有者权益

固定资产(含在建
                    776,110     932,100    -155,990         少数股东权益     533,666     532,097     1,570
   工程等)

无形资产(含长期
                    190,703     225,622    -34,919           权益合计       3,490,976   3,451,301    39,675
 待摊、商誉等)

    总资产         4,405,887   4,513,831   -107,944        负债及权益总额   4,405,887   4,513,831   -107,944

               2020 年末资产负债主要变化:
               1、资产方面
               年末总资产 4,405,887 万元,比期初减少 107,944 万元,主要变动如
     下:
               (1)公司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 61,208 万元。
               (2)期末存货比期初减少 70,362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房产项目出
     售所致。
               (3)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含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 105,824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了国网、中
     电科数智科技和幻维数码和南京开发项目土地借款支出,以及兆驰股份
                                                      18
出售等所致。
    (4)期末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等)比期初减少 155,990 万元,主要系
报告期内完工结转至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子公司转让所致。
    (5)期末无形资产(含长期待摊、商誉等)比期初减少 34,919 万元,
主要系报告期内版权摊销所致。
    2、负债方面
    年末负债总额 914,911 万元,比期初减少 147,619 万元,其中期末流
动负债比期初减少 163,116 万元。主要变动如下:
    (1)期末短期负债比期初减少 18,985 万元,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所
致。
    (2)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 62,085 万元,主要系报告
期内支付工程款和版权采购款所致。
    (3)期末合同负债比期初减少 28,112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相关业
务完成收入确认所致。
       3、股东权益方面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957,310 万元,本期增加 38,105 万
元,主要系本年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同比增加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3,879   1,637,746    -53,8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2,955   1,361,073    -138,11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60,924     276,672     84,2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5,025   1,513,400    -318,3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小计    1,502,388   1,489,477    12,910

                                  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362    23,923      -331,2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614     31,713      57,9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0,745    321,440      -130,6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131   -289,727     188,596

       四、汇率变动影响           -3,510      833        -4,34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080     11,701      -62,781

    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为 51,080 万元,其中: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360,924 万元,同比增加 84,252 万元。剔
除东方有线并表影响,同比变动-1.81%,各项收支项目基本平稳。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07,362 万元,同比减少 331,285 万元,
剔除东方有线并表影响,同比变动-1089.97%,主要系报告期内低风险保
本理财产品同比购买增加及对外投资和项目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1,131 万元,同比增加 188,596 万元,
主要系去年同期偿还银行贷款金额高于本期所致。
    从整体现金流量情况来看,公司 2020 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51,080 万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良好。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1,620,961,828.22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 1,066,778,802.64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6,677,880.26 元后,当年可供投资者
分配的利润为 960,100,922.38 元。
    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4,955,174,645.85 元,加当年可供投资者分
配的利润 960,100,922.38 元,减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921,915,054.27 元,
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4,993,360,513.96 元。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0 年末公司总股本 3,414,500,201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现金分红 2.70 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 921,915,054.27 元,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 56.87%。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的未分配
利润 4,071,445,459.69 元结转下一年度。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已回购股份将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扣减已回购股份数
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21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
月内实施完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受公司经营班子委托,向各位股东报告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总览
    2021 年,公司全面聚焦“百视 TV(BesTV+)”流媒体战略,围绕守正
基本盘、调整促转型、创新驱增长、赋能主战略、打造新平台、投资拓
亮点、技术谋升级和管理耕效益经营方针,财务预算编制要实现八个方
面的配比,即经营与战略、投入与产出、人力与业绩、资产与效益、服
务与成本、应收和预付款项与收入、项目与立项及亏损与退出的配比,
实现经营业绩的稳中有升。


    二、预算目标与要求
    1.预算目标:营业收入 102 亿元、归母净利润 18 亿元。
    2.预算要求
    1)全面聚焦 BesTV+流媒体战略,优先安排资源投入,保持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和创新力,实现公司主业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的投入产出比。
    3)进一步提升组织效能,人力成本与绩效考核挂钩,控制好成本费
用率。
                               23
      4)做好资金管理,实现稳健效益;加强投后管理,实现股权投资增值
收益。
      5)重视应收款项管理,重点做好逾期应收款项的清理回收工作,不
断降低坏账风险。
      6)继续推进三个一批工作,提前进行亏损业务的止损,盘活存量低
效资产与闲置资源。


      三、公司主要财务预算
                        2021 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预算   2020 年实际   增减额      增减%
营业收入              1,020,000     1,003,335     16,665      1.7%
营业成本               776,263       660,112      116,151     17.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304        31,935      -20,631    -64.6%
销售费用                97,235        81,118      16,118      19.9%
管理费用               116,822        98,308      18,514      18.8%
研发费用                28,785        28,638        147       0.5%
财务费用               -22,658       -10,541      -12,117    -115.0%
加:其他收益            15,201        19,891      -4,690     -23.6%
     投资收益          201,987        83,058      118,930    143.2%
     公允价值变动损
                          -          -11,173      11,173     100.0%
益
     信用减值损失       -5,055           3,205    -8,260     257.7%
     资产减值损失       -1,395        -8,859       7,464     -84.3%
     资产处置收益        -66             4,108    -4,174     -101.6%
营业利润               222,920       203,995      18,926      9.3%
营业外收支               -250         -6,046       5,796      95.9%
利润总额               222,670       197,949      24,721      12.5%
所得税费用              34,161        41,837      -7,676     -18.3%
净利润                 188,509       156,112      32,397      20.8%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80,000       162,096      17,904      11.0%

      2021 年公司预算营业收入 102 亿元,同比增加 1.7%,预算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 18 亿元,同比增加 11.0%。其中预算销售费用 9.72 亿元,同
                                    24
比增加 19.9%;预算管理费用 11.68 亿元,同比增加 18.8%;预算研发费用
2.88 亿元,同比基本持平;预算财务费用-2.27 亿元,同比减少 115.0%;
预算其他收益 1.52 亿元,同比减少 23.6%;预算投资收益 20.2 亿元,同比
增加 143.2%,主要系投资增值收益 10.2 亿元等;预算信用减值损失 0.51
亿元,同比增加 257.7%;预算资产减值损失 0.14 亿元,同比减少 84.3%。


    四、母公司财务预算
    2021 年母公司预算营业收入 0.72 亿元,同比增加 7.3%,预算净利润
12.08 亿元,同比增加 9.11 亿元。净利润预算同比增加主要是 2021 年投
资收益预算同比增加 9.52 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 0.80 亿元
等所致。2021 年投资收益 15.85 亿元中,理财收益 2.82 亿元,金融资产
处置收益 1 亿元、投资增值收益 10.2 亿元、对信投等公司权益法投资
收益 1.83 亿元等。
    2021 年母公司预算支出 3.73 亿元,同比增加 0.76 亿元,其中人力成
本 1.46 亿元,同比增加 0.14 亿元;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等 0.54 亿元,同
比增加 0.06 亿元,技术专项支出 0.64 亿元,同比增加 0.17 亿元;新增凯
旋中心折旧及修理基金 0.19 亿元、题桥搬迁费用 0.12 亿元、蜂巢计划
扶持 0.1 亿元。


    五、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子公司财务预算
    1.百视通技术
    预算营业收入 186,706 万元,同比基本持平。预算归母净利润 35,100
万元,同比增加 5,932 万元,增幅 20.3%。2021 年确保 IPTV 和 OTT 等核
心业务稳定,通过版权采购策略的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经营业绩得到
明显提升。其中 IPTV 业务预算收入 165,420 万元,增幅 0.7%;OTT 业务
预算收入 9,310 万元,降幅 23.5%;广告业务预算收入 9,356 万元,增幅
18.5%。
                                25
    2.东方有线
    预算营业收入 315,110 万元,同比减少 12,381 万元,降幅 3.8%。预
算归母净利润 2,002 万元,同比下降 13,931 万元,降幅 87.4%。预算利润
大幅下降主要是毛利率较高的房配业务同比明显下降以及 2020 年社保
减免等因素所致。2021 年,东方有线经营侧重于用户打通和做好营销策
划,主动吸引新用户,尤其是“空中课堂”和“金色学堂”项目的推进,
缓解了用户数下降, 2021 年大众业务用户流失率控制目标在 5%以内,政
企业务保持两位数的增长,稳步推进 5G 试点及应用研究等重点工作。
    3.东方龙
    东方龙作为公司 BesTV+流媒体战略的主站,2021 年将加大在技术平
台打造和内容版权上的投入,重点是提高核心业务指标“月活数”,做好
与业务单位的耦合,盘活内部优势资源,初步形成适合自身的商业模式。
    全年预算收入 1.67 亿元,预算投入 7.7 亿元,预计净亏损额约 5 亿
元。作为开拓性业务,B+业务模式仍在不断优化迭代中。2021 年主要预
算收入是电商、运营和技术输出等三类。
    4.东方购物
    预算营业收入 165,478 万元,同比增加 58,401 万元,增幅 54.5%。预
算归母净利润 22,375 万元,同比减少 10,246 万元,降幅 31.4%。预算收
入增加主要是通过系统改造和业务模式调整,经销比提高至 28%,其中零
售(普通商品)业务预算收入 148,940 万元,同比增加 64,710 万元,增
幅 76.8%,并保持毛利率的基本稳定。预算利润下降主要系 2020 年社保
减免以及 2021 年政府补贴和利息收入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5.电视塔板块
    预算营业收入 38,506 万元,同比增加 6,374 万元,增幅 19.8%。预算
归母净利润 1,968 万元,同比增加 728 万元,增幅 58.7%。疫情防控常态
化环境下,电视塔板块积极提升恢复率,预算目标要高于同行业平均水
平。预算观光收入 23,445 万元,增幅 30.2%;预算餐饮收入 9,957 万元,
                               26
增幅 28.8%;各项业务预算毛利率稳中有升。
    6.地产业务
    预算营业收入 102,067 万元,同比减少 79,114 万元,降幅 43.7%。预
算归母净利润 910 万元,同比减少 60,444 万元,降幅 98.5%,主要系 2020
年杨浦滨江 2 号楼销售收入 160,700 万元、净利润 61,550 万元。2021
年重点是做好松南保障房的销售以及东方明珠凯旋中心的运行管理,着
力推进东方智媒城、临港新片区“影视工业 4.0 示范实践区”和斜土路
科影厂大楼等重点项目建设。
    7.尚世和五岸
    预算营业收入 50,208 万元,同比减少 7,152 万元,降幅 12.5%。全年
预算亏损 1,597 万元。其中尚世影业预算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330.9%,利
润同比大幅减亏,主要是 2021 年预计实现电影《合法伴侣》和电视剧《两
个人的上海》、《在不安的世界安静地活》等主投主控影视剧的收入确认;
五岸传播预算营业收入同比降幅 72.4%,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主要是受优
质头部内容的质量及数量逐年降低的影响。


    六、公司资本投入预算
    2021 年公司资本投入预算 9.43 亿元,其中主要的支出项目是:
     (1)东方龙智能推荐二期和电商系统二期等技术平台打造预算支
出 0.36 亿元。
    (2)百视通技术服务器、播控设备等更新投入预算支出 0.29 亿元。
    (3)东方有线信息管线、路架空线入地、外网升级扩容改造、机房
和网建等项目投入 7.14 亿元。
    (4)母公司内容中台、云后台和财务共享平台等项目建设投入 0.36
亿元。
    (5)电视塔污水处理、管道改造和高压负荷设备等改造项目预算支
出 0.27 亿元。
                               27
    (6)国会中心设备设施等改造预算支出 0.11 亿元。
    (7)广电制作灯光设备更新等预算支出 0.10 亿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 2021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一、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 62,724 万元,
 在批准控制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按产品或劳务等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执行率
                 进一步划分           预计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节目版权采购与分成   24,370       19,430             79.7%
                 商品采购             10,023       349                3.5%
采购
                 无形资产采购         968          709                73.2%
                 广告成本             696          524                75.3%
                 技术服务             4,290        6,208              144.7%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其他         7,549        8,054              106.7%
租赁(租入)       租赁服务             6,693        7,378              110.2%
                 版权销售             21,109       754                3.6%
销售             广告收入             200          5                  2.6%
                 商品销售             461          626                135.8%
提供劳务         传输服务             8,797        8,019              91.2%
                                        29
                    技术收入               8,847         9,654          109.1%
                    提供劳务其他           9,713         757            7.8%
租赁(租出)          租赁服务               288           257            89.2%
合计                                       104,004       62,724         60.3%



        二、2021 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发生额

                                      SMG 及其控股公司               67,701

                                      信投及其控股公司               9,131
  采购及接受劳务
                                      盖娅及其控股公司               1,200

                                      兆驰及其控股公司                521

       租赁(租入)                     SMG 及其控股公司               8,477

                                      SMG 及其控股公司               34,952

  销售及提供劳务                      盖娅及其控股公司               14,400

                                      兆驰及其控股公司               1,800

       租赁(租出)                     SMG 及其控股公司                275

          其他           其他可能出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企业        7,000

                               合计                                 145,457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1、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SMG)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2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及衍生品开发、销售,各类
 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电视
 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网络传输,
                                              30
网站运营,现场演艺,演艺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
务),投资管理,文化用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5.98%股份,
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末总
资产 6,220,546 万元、净资产 4,314,363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总收入
1,525,403 万元、净利润 97,778 万元。
     2、联营企业
     1)公司名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驰)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2,694.0607 万元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
园
     法定代表人:顾伟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
电视接收器、DVD 机、TFT 显示器、LCD 显示器、MID 产品、平板电脑(不
含限制项目);生产销售数字电视广播前端设备、数字家庭设备、数字
视频监控系统,高清/超高清电视、3D 电视、网络电视、智能电视、投影
电视、激光电视、OLED 电视、新型/便携信息接收显示终端等数字电视
终端设备、网络数字电视终端设备;宽带通信设备、光通信设备、光通
信模块及器件、无线路由设备、交换机、无线通信设备 3G/4G/5G,通信
产品,智能家居、安防设备、网络监控、智能语音、智能灯具,音响类
产品,其他集成通信、物联网终端产品、音视频播放的智能网关设备的
研发、生产及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
相关服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
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
                                31
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
服务;安装服务;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不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
赁业务);销售不动产。仓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7.0565%股份。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2,655,270.34 万元、净资产 1,139,621.11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总收入
2,018,622.66 万元、净利润 176,339.04 万元。


    2)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投)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500.0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401 弄 25、26 号 3、4、5 层
    法定代表人:秦健
    主营业务:对信息产业及相关产业项目及企业技术改造进行投资、
建设、制造、销售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物
业管理及各类咨询服务,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1.3333%股
份。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末总资
产 1,020,042.36 万元、净资产 662,434.7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总收入
97,846.75 万元、净利润 47,523.94 万元。


    3)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盖娅)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288.275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7 号楼 11 层 11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彦直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
                               32
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橡胶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装饰
材料、技术进出口;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营电信
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5938%股份。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末总资产 208,065.21 万元、净资产 153,704.5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总
收入 47,744.07 万元、净利润-23,624.81 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 2021 年的经营计划,预计 2021 年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
生采购及接收劳务、租赁(租入)、销售及提供劳务和租赁(租出)等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
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
是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有
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但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021 年上述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交易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产的 4.92%。
    2、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交
                               33
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
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3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0 年度审计
                    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东方明珠新媒体
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拟确定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不含差旅费)为人民币 614 万元(陆佰壹拾肆
万圆),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报酬(不含差旅费)为人民币 120 万元(壹
佰贰拾万圆)。
    在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
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
司 2020 年审计工作。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1 年度业务报
酬。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3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升资金实
际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报告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120 亿元,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较
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信托公
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及其他资产管理产
品等。
    (三)授权期限
    自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
                               36
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操作落实。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理财产品等相关信息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产品为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各种复杂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及风控原则,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在期
限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较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内进行投资等。
    2、投资过程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操作执行,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
业机构或外聘人员,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
究报告。
    3、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以及监督的职责分离原则,建立健全现
金管理整个操作过程的业务流程,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对理财产品进行日
常及时记录与跟踪,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同时通

                              37
过有计划的理财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为公司股东
获取应有的投资收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3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
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需求,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
计划提供等值不超过 335,500 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1.34%。
    公司计划中的担保,覆盖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
备用信用证、应付款等业务。
    公司本年度担保计划,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线”)
对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定东方
有线”)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等值外
币)的融资业务,按 51%的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500 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嘉定区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租赁项目”。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对 2021 年度预计新增业务事项提供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1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
为保障 2021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设公司、并购及可能发生的新
增业务。

                                39
    授权有效期:本次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自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股东大会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后,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按担保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担保的实施原则:公司发生的实际担保业务,如被担保人为公司非
全资控股的公司,公司原则上只承担所持股份比例相对应的担保责任;
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须由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或被担保人提供反担
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
路 1661 弄 37 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正军。嘉定东方有线经营范围为:传
输广播、电视和卫星的节目和信号,传输视频、音频和数据的节目和信
号,利用网络进行多媒体和信息综合功能服务,经营有线网络的光纤资
源,设计、安装网络工程项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各类广告
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从事数据处理、技术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家用电器、计算机硬件
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通信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嘉定东方有线的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嘉定东方有线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02,773.20 万元,负债总额
为人民币 89,674.1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56,950.48 万元、流
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2,780.71 万元);2020 年度,嘉定东方有线实现
营业收入人民币 24,959.7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247.87 万元。
    嘉定东方有线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方有线直接持有其 51%的股
                               40
权,公司持有东方有线 51%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嘉定东方有线的股权
比例为 26.01%。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非控股公司
的对外担保业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60 亿元人民
币,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0.88%;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4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使用
效率,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
方”)基于公平、诚信的原则,拟签订本次《金融服务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财务公司将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保监
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符合公司股
东的长远利益,合作不存在经营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和财务公司同属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双
方为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和财务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实际控制
人均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42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时间:2016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璟;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 号 3 幢 1 楼;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
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
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
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595,505.98 万元,
总负债 488,216.34 万元,总收入 3,901.18 万元,净利润 1,393.93 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业务
    1.在乙方获得银保监会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
或指示向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具体有:
    (1)办理财务顾问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提供担保;
    (4)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5)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43
    (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
计;
    (7)吸收存款;
    (8)贷款及融资租赁;
    (9)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乙方在为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必
须遵守以下原则:
    (1)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政策执行;
    (2)在乙方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且
原则上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贷款利率;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
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反馈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保甲方知情
权。
    (5)资金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乙方应建立完整有效的风险评
估及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3.甲方有义务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
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监管要求,配合乙方做好信贷资金的监管工
作。
    (二)资金统一结算业务
    1.针对甲方原来与国内各大银行发生的结算业务,凡在乙方经营范
围之内且甲方认为对其有利的,均可通过乙方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资金的集中结算
业务管理。
    3.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乙方均免费为甲方提供
                                 44
各类结算业务。
    4.甲方在乙方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 50 亿元。
    5.甲方在乙方贷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 50 亿元。
    6.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原
则要求办理日常的支付结算业务。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生效,有效期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止。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
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
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各项业务服务时,有义务保证甲方在乙方资金
的安全和使用,如发生认定为乙方责任造成的资金损失,甲方有权利单
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对甲方造成的资金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五)双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
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六)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香港、澳门、台湾地
区的法律法规除外)。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关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
应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如遇地震等自然灾害及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战争等意
外事件,导致合同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该方对此不承担责任。遭
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
失的扩大。


                                 45
    四、风险防范制度及风险评估结果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东方
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资金的风险防范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防止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安
全。
    公司依据上述制度对 2020 年度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合格,满足与财务公司继续开
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条件。


    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金融服务协议,将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4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任董事薪酬方案:
    股东代表董事(拟任):宋炯明先生、王磊卿先生不在公司领薪亦
不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拟任):苏锡嘉先生、陈清洋先生,每位每会计年度领

取董事津贴人民币18万元(含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4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主席滕俊杰先生,因退休原因,拟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
表监事。
    滕俊杰先生将继续履行其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股
东代表监事为止。


    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拟提名选举
王治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同本届监事会。王
治平先生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4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之附件



                        王治平先生简历

    王治平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 7 月出生,1985 年 7 月参
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主任编辑。现
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历任上海东方广播
电台新闻部主任,上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总编室副主任、主任,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总编室主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
团办公室主任、总部党总支书记、直属党委书记、总裁助理,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编辑、副总裁,上海广播
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广播中心党委书
记、主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




                                 4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四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任监事薪酬方案:
    股东代表监事(拟任):王治平先生,不在公司领薪亦不领取监事
津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5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五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
团有限公司提名,拟选聘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同本届董
事会,以下子议案逐项表决:


    1、拟选举宋炯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拟选举王磊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陈雨人先生由于工作分工调整,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内容编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陈雨人先生担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内容编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职责直至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非独立董事时为止。
    宋炯明先生、王磊卿先生简历附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
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5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五之附件


                        宋炯明先生简历

   宋炯明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 11 月出生,1997 年 8 月参加工
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编辑。现任上海广播电
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广播电视
台台长,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历任上海东方电视台
新闻娱乐频道专题新闻部副主任,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调研员、
副处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网络发布处处长、
新闻发布处副处长,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
司电视新闻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融媒体中心(看东方(上海)传
媒有限公司)主任、党委书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新闻
总监,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王磊卿先生简历

   王磊卿先生,中国国籍,1973 年 11 月出生,1998 年 7 月参加工
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一级导演。现任上海文化广
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
团有限公司东方卫视中心(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
书记、总监、总经理。历任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大型活动部副总
监、艺术人文频道总监,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艺术人文中心总
监、大型活动部总监、党总支委员,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影视剧中心主任。
                               5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六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独立董事沈向洋先生、陈世敏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六
年即将届满,特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相关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沈向洋先生、
陈世敏先生将继续履行其职责。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选聘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本
届董事会,以下子议案逐项表决:
    1、拟选举苏锡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拟选举陈清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苏锡嘉先生、陈清洋先生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
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5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六之附件一


                         苏锡嘉先生简历

    苏锡嘉先生,加拿大国籍(香港永久居民),1954 年 9 月出生,
会计博士。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荣誉退休教授,兼任中国金茂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87)独立董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166)独立董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码:603515)独立董事,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632)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香港城市大学会
计学系助理教授、副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苏锡嘉先
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清洋先生简历

    陈清洋先生,中国国籍,1985 年 2 月出生,传播学博士。现任中
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历任中国电影资料馆馆员,国家无线
电台管理局二级文学编辑,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陈清洋先生主要研
究方向为网络视听研究、影视产业研究。先后发表专著 2 部,译著 1
部,主持省部级课题 4 项,发表论文数十篇。陈清洋先生持有上海证券
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六之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苏锡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担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

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

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55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
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
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
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
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56
    五、包括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
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

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
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锡嘉
                                              2021 年 5 月 28 日



                              5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六之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陈清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担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
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
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58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

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
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
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
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59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
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清洋
                                             2021 年 5 月 28 日




                              6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七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
董事会之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充分
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 2020
年工作中,我们积极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
下:
    沈向洋先生,中国香港,1966 年 10 月出生,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
机学院机器人专业博士学位。2015 年 6 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微软全球执行副总裁,主管微软技术与研发部门,
                                 61
并主要负责推动公司中长期总体技术战略、策略以及前瞻性研究与开发
工作,历任微软全球资深副总裁,微软亚洲研究院院长。
    陈世敏先生,美国国籍,1958 年 7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美国注册
管理会计师。2015 年 6 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案例中心主任,兼任赛晶电力电子
集团(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银城国际控股(香港上市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信托独立董事,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1 月 16 日辞任),海蓝控股(香港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 31 日辞任)。历任香港理工大学副
教授、会计金融学院副主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
MBA 主任。曾在上海财经大学、香港岭南大学、美国克莱林大学(Clarion
University)、美国路易斯安那大学(University of Louisiana)任教。
    蒋耀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 10 月出生,浙江东阳人,中共党员,
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和工程博士,1982 年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
2019 年 6 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市仪
电控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董事,上海城
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建光先生,中国香港,1971 年 3 月出生,曾就读复旦大学经济学
院世界经济系,赫尔辛基大学(University of Helsinki)经济学硕士及
博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 经济系访问学者。2019 年 6 月起任东方
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京东科技集团副总裁、首席经
济学家。历任欧洲央行资深经济学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芬兰央行经
济学家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全球和中国经济学家、瑞穗证券亚洲公
                               62
司首席经济学家;历任国际经合组织顾问和中国人民银行访问学者,FT
中文网、财经、财新、上海证券报和经济观察报等中文主流媒体专栏作
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1 次。我们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动
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会议。我们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
行使职权,并在会前充分了解议案情况,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
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认真审议上会
议案,并对重大投资、利润分配等议案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
表决等均符合法定要求。
    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第九届独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沈向洋       9           9            0        0             否
  陈世敏       9           9            0        0             否
   蒋耀        9           9            0        0             否
  沈建光       9           9            0        0             否

    2020 年,我们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
责,召集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我们运用
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在审议及决策重大投资、选聘审计机构等重大事
项时发挥了应尽职责,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63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
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
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董事会对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我们认为 2020 年发生
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批准对外担保计划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风险可控。该等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批准担保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64
    对于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
和业务理论知识以及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高管的薪酬及奖金评定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的年度经营目标、财务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
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公司实际经营指标相吻合,有利于强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符合投资
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为进一步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我们针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
                                 65
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
行和监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内容编辑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业委员会
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
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
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
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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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
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
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在 2020 年里,我们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
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通过当面、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
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在年报编制期间,我们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
情况和投资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就审计
安排与进度等进行沟通、商定,及时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
以解决,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
的审计意见。我们力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规范公司薪酬与
考核制度、规范投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我们将加强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向洋、陈世敏、蒋耀、沈建光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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