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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2-01-18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2022-00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六楼第三放映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1/8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沈军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议案二已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
  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2/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
      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
      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
      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3/8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37     东方明珠          2022/1/2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 52383305);
    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09:30—15:00);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
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 4 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 01,62,923,
71,921,939,20,44,825 路等)。
    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 52383315)。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
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券商出
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
                              4/8
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57 号百视通大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3
    传 真:021-33396636
    电 话:021-33396637(直线)
    联 系 人:嵇绯绯
    收 件 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5/8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沈军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
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6/8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
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
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
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
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
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
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
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
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
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
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7/8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
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
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
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        -        -          -       -
       案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