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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2-01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子公司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线”)拟为
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定东方
有线”)、2022 年度预计新增业务事项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
民币 25,500 万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500 万元(含等值外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30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
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需求,2022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外计划提供等值不超过 25,500 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8%。
    公司计划中的担保,覆盖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
备用信用证、应付款等业务。
    公司本年度担保计划,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有线对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
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定东方有线”)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的融资业务,按 51%的持股比例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嘉定区视
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租赁项目”。
    授权有效期:本次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自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股东大会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后,
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担保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担保的实施原则:公司发生的实际担保业务,如被担保人为公司
非全资控股的公司,公司原则上只承担所持股份比例相对应的担保责
任;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须由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或被担保人提供
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
路 1661 弄 37 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正军。嘉定东方有线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传输广播、电视和卫星的节目和信号,传输视频、音频和
数据的节目和信号,利用网络进行多媒体和信息综合功能服务,经营
有线网络光纤资源,设计、安装网络工程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
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
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建筑材料
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
设备销售;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
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
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根据嘉定东方有线的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嘉定东方有线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9,462.12 万元,负债总额
为人民币 80,845.5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36,464.8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3,369.12 万元);2021 年度,嘉定东方有线
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7,121.4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69.46 万
元。
    嘉定东方有线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方有线直接持有其 51%的股
权,公司持有东方有线 51%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嘉定东方有线的股
权比例为 26.01%。



    三、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对计划被担保公
司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该等担保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
益。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在有效期内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
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负责落实
担保的具体实施工作。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批准对外担保计划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
控。该等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批准担保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认可上述担保,并同
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非控股公
司的对外担保业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30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0.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
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备查文件
    1、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
报表;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