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东方明珠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办理按揭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2-03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办理按揭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
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购买“白马山高端文化休闲度假小镇山荫片区建设项目
(一期)”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
庆明珠云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云栖”)因自身开发项目
“白马山高端文化休闲度假小镇山荫片区建设项目(一期)”的销售需
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隆支行(以下简称“银行”)
申请办理购房客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服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担保期间按银行对每位购房客户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
计算,自银行与购房客户签订单笔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
项下抵押生效,抵押人已办妥抵押财产的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书
并将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
书交贷款银行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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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符合重庆
市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保证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故本次
不涉及反担保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
户办理按揭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白马山高端文化休闲度假小镇山荫片区建设项
目(一期)”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为重庆云栖向被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为按银行对每位购房客户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
算,自银行与购房客户签订单笔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项
下抵押生效,抵押人已办妥抵押财产的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书并
将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
交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三)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四)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不适用;
(五)反担保情况及形式:不适用;
(六)其他具体内容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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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房地产开发项
目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
相关项目开发建设。
五、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办理按揭贷款向金融机构提
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云栖为合格的金融按揭贷
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
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重庆云栖
相关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东方明珠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独立意
见如下: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云栖为合格的金融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
段性担保,是其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
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
度,重庆云栖为合格的金融按揭贷款客户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该等担
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批准担保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认可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2 年 5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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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亿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0 亿
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0.43%;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未发生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报备文件
1、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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