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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6-09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2022-03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
    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建议股
    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在要求的登
    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所在大楼。
  拟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和股东大会现
    场酒店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
    求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如因会议举办地疫情防控等要求,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
    进行调整,公司将提前发布提示性公告,并以该等公告内容为
    准,敬请关注。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1/9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2727 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黄河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29 日
                         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9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1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
  4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7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            √
         付 2021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
         管理的议案
 10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11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
 12      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9、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十、议案十二至议案十八已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议案十一已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3/9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披露。
    议案二已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4/9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37        东方明珠          2022/6/2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为配合政府和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维护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
安全,降低公共卫生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
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 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
    登记时间:2022 年 6 月 27 日(09:30—15:00);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近
江苏路,地铁二号线 4 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 01,62,923,71,921,
939,20,44,825 路等。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5)。
    在疫情期间,为便于股东进行参会登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段内,
                                5/9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
示如下:
    (1)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参会股东及其他参会人员
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建议股东通过网络
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在要求的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所在大楼;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
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及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
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拟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和股东大会现场酒
店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
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公司亦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
会场。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
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将无法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股东大会,但仍可
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
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2、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
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9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券商出
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
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57 号百视通大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3
    传 真:021-33396636
    电 话:021-33396637(直线)
    联 系 人:嵇绯绯
    收 件 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7/9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6 月 2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1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4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
  8
       付 2021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9
       管理的议案

 10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1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
 12    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9
 1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