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2-04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
事 3 名,实际表决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
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
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22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2 年半年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半 年 度 风 险 持 续 评 估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公司关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22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后认
为: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是真实的、客观的。财务公
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规范性非银
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
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是可
控的,对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
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