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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24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2022-06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2727 号上海
   国际会议中心五楼 5BC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79,510,8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6.98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刘晓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长沈军女士、副董事长
宋炯明先生、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卫哲先生因公务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王治平先生因公
务未能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嵇绯绯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金
晓明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578,496,642       99.9358 1,013,600          0.0641    559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比例(%)
                                                                       数

1         关 于 变 更 8,666,211       89.5236 1,013,600       10.4707 559      0.0057

          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涉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唐银锋、吕万成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